2015年貴州省黔東南凱里市巡防人員(機關工勤編制)招聘1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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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經招考已聘用到我州事業單位試用期未滿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經招考已錄用到我州行政、參公單位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工作人員。
7、機關(參公)、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報考報名前未征得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縣級及以上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意見的;
8、2013年2月1日前戶籍未遷入貴州省內的人員(原戶籍在貴州省內因入伍、升學遷移戶口的報考人員不受此條件限制);
9、不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的;
10、有違法生育或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工勤人員的其它情形。
(七)公示和簽訂勞動合同
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報考人員總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確定擬招聘的人員,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凱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http://www.klrl.gov.cn)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由用人單位與擬招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招聘工作中,除資格復審遞補期按規定可進行遞補外,其余環節無論何種原因,一概不予遞補。聘用人員在凱里市公安局的最低服務期限為3年(含試用期)。
三、紀律監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要嚴格按照《黔東南州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細則(暫行)》規定的紀律和要求執行。
(二)用人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履行招聘工作的命題、評卷、監考、面試(專業測試)考官、體檢等職責及辦理其他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應回避的親屬關系或者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主動申請回避。
(三)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視其情節輕重,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為了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客觀性,凡發現并經查實考生在報名、考試、體檢、考核、聘用等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
(四)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接受同級人大、政協、紀檢(監察)部門監督及新聞單位和社會監督。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四、注意事項
在招聘過程中,凱里市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的各項招聘信息(如資格審查、減少或取消崗位等內容)都將在凱里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kaili.gov.cn)、凱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http://www.klrl.gov.cn)進行公布,請考生密切注意。在網站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閱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五、本次專項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也不舉辦任何培訓班或委托任何個人或機構舉辦培訓班。
六、因考生聯系電話變更、關機、停機、呼叫轉移或不接電話等造成選調招聘辦聯系不上考生的情形,產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七、本《方案》解釋權屬凱里市公開招聘巡防工勤人員領導小組,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凱里市公開招聘巡防工勤編制人員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15185551659 凱里市公安局
0855-8261114凱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監督電話:0855-8063311凱里市監察局舉報中心
原標題:凱里市2015年公開招聘巡防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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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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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