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蘇東海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赴高校招聘編內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公告【招21人】
為更好地選拔人才,優化人員結構,根據《關于規范我省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實施意見》和《連云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要求,經研究,東海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決定赴高校為所屬東海縣人民醫院公開招聘編制內衛生專業技術人員2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詳見《東海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2019年赴高校公開招聘編制內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崗位表》可在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http://rsj.lyg.gov.cn/)、東海政府網(http://www.jsdh.gov.cn/)查詢、下載。
二、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質,熱愛應聘崗位。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三)具有適宜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具有與招聘崗位相適應的職業素養和實踐能力,能勝任應聘崗位工作。
(四)2019年畢業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五)具備《崗位表》中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其中,“專業”條件按《江蘇省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設置。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或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2.事業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崗位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招聘人員,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應聘人員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后又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有關待遇
被聘用的人員納入東海縣事業編制管理,享受東海縣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待遇,被聘用的碩士研究生享受一次性10萬元購房補貼,博士研究生另議。
四、招聘安排
本次招聘按順序分三站進行:
第一站:2019年1月4日在哈爾濱醫科大學公共衛生學院陽光大廳舉辦的“ 2019考研后-黑龍江省醫學院校畢業生首場供需見面會”;
第二站:2019年 1月11日在西安醫學院含光校區學生就業指導中心舉辦的“江蘇東海縣人民醫院專場招聘會”;
第三站:2019年2月22日在山西長治醫學院學生就業指導中心舉辦的“江蘇東海縣人民醫院專場招聘會”。
每一站現場資格復審結束后暫停報名,東海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根據崗位報名情況,按公開招聘相關要求確定擬招聘人數并組織考試。前一站招聘后未招滿的崗位繼續接受報名,以此類推。
每站的擬招聘崗位情況和招聘后崗位空余情況將及時在東海政府網(http://www.jsdh.gov.cn/)公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五、報名事項
報名及資格審核(復審)由東海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負責。
(一)報名方式
采取網絡報名或現場報名的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1.網絡報名。即日起接受報名(節假日不休息),每一站資格復審前一天12:00報名截止。應聘人員須明確申報崗位,并真實、準確、完整填寫《東海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2019年赴高校公開招聘編制內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連同應聘崗位所需有關證明材料電子版,發送至電子郵箱:443847246 @qq.com,標題為:“畢業院校+所學專業+聯系電話+姓名”,請以規范格式發送電子郵件和填寫報名信息。郵件發送后,將于兩天內回復,如未收到相關回復信息,請及時與東海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聯系。聯系電話:0518-80303888,聯系人:焦老師。
2.現場報名。資格復審當天相應的時段內接受現場報名。應聘人員須攜帶《報名表》,連同應聘崗位所需有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資格復審地點現場報名。
(二)資格復審
1.時間及地點
第一站:2019年1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到哈爾濱醫科大學(哈爾濱市南崗區保健路157號)公共衛生學院陽光大廳--江蘇東海縣人民醫院展臺;
第二站:2019年 1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到西安醫學院含光校區(西安市碑林區含光北路74號)學生就業指導中心--江蘇東海縣人民醫院專場招聘會現場;
第三站:2019年2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到山西長治醫學院(長治市解放東街161號)學生就業指導中心--江蘇東海縣人民醫院專場招聘會現場。
2.聯系方式:0518-80303888、15062936996。
3.資格復審材料
(1)《報名表》(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
(2)本人身份證(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各層次的學歷和學位證書(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
(4)應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書或證明。
以上材料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原件審核后退還。對不符合招聘公告規定的崗位條件、不能提供有效證件、弄虛作假的,均取消應聘資格。應聘人員報名經資格復審通過后,方可參加考試。應聘人員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開考比例
各崗位開考比例均為1:3,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達不到1:3的,核減或核銷崗位招聘計劃。對少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緊缺、急需崗位,經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審核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