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常德市執業藥師等八項資格考試考后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實行考后資格審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號)以及有關考務文件精神,為做好2018年度執業藥師等資格考試考后資格復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資格審查對象
2018年度執業藥師、一級造價工程師、經濟、出版、審計(中、初級)、統計(中、初級)、安全工程師、注冊城鄉規劃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 (名單見附件)以及上述考試2017年度考試成績合格未及時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即申請人,下同)。
二、資格審查時間及地點
全省資格復審工作要于2019年1月16日前完成,申請人可登錄報名所屬市州人社局(人事考試)網站查詢具體復審時間和復審地點。各市州應合理安排資格復審時間并盡快在相關網站上進行公告,使申請人了解資格復審相關要求,按時完成資格復審并在2019年1月26日前上報資格復審結果。
三、資格審查
根據原人事部《關于資格考試工作中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辦發〔1996〕52號)等有關文件精神,所有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前申請人自我資格審查、所在單位資格初審、考試成績公布后人社部門組織資格復審。
請考生再次仔細閱讀和了解相關考務文件以及本公告的通知要求,特別是認真對照報名條件中的學歷、工作年限、任職資歷、專業等標準條件予以把握,并按要求遞交相關材料。
(一)所在單位資格初審。申請人所在單位負責初審把關。所在單位人事(人力資源)部門須對申請人《資格考試報名表》的信息一一核實,嚴格把關。初審符合條件的,所在單位在《資格考試報名表》中“單位意見”欄內簽署“資格初審合格”意見并蓋章。不符合條件的,及時告知申請人不符合報名參考條件,不再參加資格復審。
所在單位應充分運用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進行核查,對申請人提供的材料加強網上查詢驗證,嚴防弄虛作假,并保留初審查驗結果以備復審。同時開具工作年限證明。
(二)資格復審。申請人按照“哪里報名哪里資格復審”的原則進行資格復審。市州網站要及時公布考試成績合格人員名單和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資格復審須再次核對申請人姓名、性別、年齡、單位、專業、學歷、資歷、專業技術職務、是否屬地報名、考試成績等相關情況。對符合報考條件且考試成績合格的,省直和市州人社部門在《資格考試報名表》中“審核部門意見”欄內簽署“資格復審合格”意見并蓋章。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申請人成績視為無效,一律不下發確認文、不予發證。未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提交復審相關材料的,逾期不予受理。
市州要及時在相關網站進行公示資格復審結果,接受舉報查實;資格審查通過的人員請關注“湖南人事考試網(www.hunanpta.com)”和市州網站上的證書發放公告,按公布的時間和地點領取資格證書和相關表格。
(三)有關要求
1、為簡化辦事環節和手續,按照國家相關要求,資格審查實行初審和復審兩級審查,突出用人單位的主體作用,強化申請人所在單位的初審權。
2、市州人社部門對初審結果進行復審,及時公布公示復審結果,接受舉報。并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相關證書。
3、資格審查統一使用國家制發的《資格考試報名表》,申請人、所在單位、人社部門在表內相應欄目內簽名蓋章,資格審查部門不得再自行增設簽章環節。
4、省級人社部門將加大對資格審查的指導和監督力度,不定期地對各地、各單位的資格審查工作進行督促檢查。
5、網上報名、繳費、準考證打印、考試成績合格等并非資格審查合格(特別提示:不要輕信非法培訓機構等“考過即通過”“報考即”的誤導),只有通過初審和復審兩級審查的才認定為資格審查通過(如按規定被列入核查或抽查的,還須核查、抽查合格),方可辦理后續手續。
6、因特殊原因未在指定時間內進行資格審查的人員,可在下一年度考試成績合格人員資格審查時補辦一次。仍不補辦資格審查的,視為申請人自動放棄,資格考試等部門清理相關數據,不再予以資格審查及發證,后果由申請人自負。
四、 資格審查須提交的材料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部《關于加強和改進人力資源社會領域公共服務的意見》(人社部發〔2016〕44號)精神,資格審查部門要切實優化公共服務流程,大力簡化辦事手續,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供各類無謂的證明,不得進行“循環證明”驗證,盡可能使申請人辦事方便順暢。
(一)初審材料要求
1、《資格考試報名表》1份,此表用于存入個人專業技術檔案,用A4紙打印。2、畢業證件。3、身份證件。4、其它申請人需補充的輔證材料。
(二)復審材料要求
1、已經所在單位初審后簽字蓋章的《資格考試報名表》1份。
2、所在單位簽字蓋章的從事工作年限的證明材料。
3、持教育部門學歷的,出具已經所在單位初審合格的初審查驗結果:
①國家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查驗頁面、或省教育廳中等職業畢業證書查詢系統查驗頁面、或國家學信網學歷認證查驗頁面,或省教育科學研究院學歷學位認證中心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或湖南省大中專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綜合服務部(長沙市雨花區新建西路37號,聯系電話:0731-82816660,0731-82816670)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
②在海外取得的學歷學位,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查驗證明材料;
③以非全日制學歷報考的,還須提交非全日制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查驗頁面或者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
4、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廳《關于推進技工院校改革創新的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湘人社發〔2015〕46號)精神,規定“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按照全日制大專學歷享受相應待遇政策”、“高級技工、技工畢業生按照全日制中專學歷享受相應待遇政策”。持技工院校畢業學歷的,出具已經所在單位初審合格的初審查驗材料:
①2005年至2013年技工院校畢業的,提供湖南人力資源社會公共服務網技工院校畢業證書查詢系統(http://www.hn12333.com:81/comm_front/query/technicalSchoolDiplomaQuery.jsp)的查驗結果頁面;
②2015年以后技工院校畢業的,提供人力資源社會部全國畢業證書查詢系統(http://www.jxzs.mohrss.gov.cn/)查驗結果頁面;
③其它年度畢業的,提供省人力資源社會廳職業能力建設處學籍認證查驗結果。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