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天津市河東區教育系統面向首都高校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公告【招10人】
為進一步落實“海河英才”行動計劃,做好“雙”高校招聘工作,滿足我區教育事業發展的需要,加速河東教育發展,依據相關規定,河東區教育系統擬面向首都高校為我區中學公開招聘教師1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招聘單位名稱:天津市河東區教育系統所屬中學。
二、招聘崗位及數量
(一)招聘崗位名稱:教育系統專業技術崗位。
(二)招聘數量:招聘教師10名(見《2019年天津市事業單位面向首都高校引才信息一覽表》)。
三、招聘人員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忠誠黨的教育事業;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可于辦理錄用手續時提供,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5、清華大學、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北京師范大學等首都高校畢業生,具有國家承認的符合職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持有港澳臺地區和國外院校畢業證書的人員,需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 ;
6、年齡18周歲以上(2001月1月5日及以前出生),碩士研究生30周歲以下(1988年1月5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歲以下(1983年1月5日及以后出生);
7、大學英語四級及以上(成績425分及以上);
8、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職;
9、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人員;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4、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19屆研究生;
5、現役軍人;
6、在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在禁考期限的;
7、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8、受過黨內嚴重警告或行政記大過以上處分的人員;
9、失信被執行人員;
10、法律規定不得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信息發布
2019年1月2日起,在天津市人才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天津河東政務網(www.tjhdq.gov.cn)發布。
五、報名與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招聘報名采取郵箱報名方式進行,報名郵箱為hdqma@163.com
報名時間:2019年1月5日(星期六)9:00至2019年1月11日(星期五)17:00(以郵箱接收材料時間為準)。
應聘人員從網上下載《2019年天津市事業單位專項引才引進報名表》,按要求填寫后在規定的時間內發送到指定郵箱。
區教育局負責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核結果在接收應聘人員提交報名材料48小時內給予答復。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