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疆塔城地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考試招聘醫療崗公告【招167人】
根據自治區《關于印發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的通知》(新人發〔2013〕141號)和《關于下達2018年塔城地區事業單位招聘計劃的通知》(新人社函〔2018〕393號)規定,參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試行)》,2018年塔城地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552名。
一、報考條件和招聘對象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維護祖國統一,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條件及學歷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滿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1983年1月7日至2001年1月7日期間出生);
7.具有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及專業,持有經國家,省(區、市)、自治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干部教育領導小組認可的畢業證書(含在部隊服役期間入學取得的軍隊院校畢業證書);
8.具有符合報考崗位的其他全部條件。
(二)招聘對象
1.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者均可報考,招聘崗位條件中未注明戶籍要求的,戶籍不限。
2.招聘崗位條件詳見《2018年塔城地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設置一覽表》、
《2018年塔城地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地縣醫療衛生和農牧技術推廣專業技術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3.下列人員不在此次公開招聘范圍(涉及時限的均含試用期):
(1)受刑事處罰、行政處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近三年來,在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過程中有作弊、弄虛作假等行為的;
(4)事業單位在編在冊工作人員被解聘未滿三年或辭職(解除聘用合同)未滿一年的;
(5)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在冊工作人員,單位不同意與其解除人事關系(聘用合同關系)的;
(6)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在冊工作人員,未滿規定服務年限,單位不同意其辭職或解除人事關系(聘用合同關系)的;
(7)參加“5%人才儲備編制”、“特崗教師”、“赴援疆省市培養學員”等招聘考試或“定向免費師范生”、“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已簽訂服務協議服務期未滿的;
(8)自治區大學生基層培養鍛煉“天池計劃”人員;
(9)曾被開除公職,以及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情形的;
(10)按照回避規定,報考者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在編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崗位 ,也不得報考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單位的組織 、人事、紀檢 、監察、審計和財務等崗位。
4.涉及時間時限的,均截止至:2019年1月7日(含當日)。
二、時間安排(均為北京時間)
(一)報名、繳費均通過網絡進行。
(二)報名時間:2019年1月7日10:00—1月12日18:00。
(三)繳費時間:2019年1月8日10:00—1月13日18:00。
三、招考信息發布
塔城地區事業單位招聘信息均通過官方網站發布。其中:
(一)報名、繳費、成績查詢通過塔城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tc.xjrs.gov.cn)進行。
(二)公告、公示、政策解答通過塔城地區政府網(www.xjtc.gov.cn)、塔城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tc.xjrs.gov.cn)進行。
四、特別提醒
本次考試時值冬季,請報考人員務必注意天氣變化,充分考慮天氣、道路交通、考點所處地理位置等多種因素,確保按時參加招聘。
本《簡章》確定的時間、地點等,因特殊情況發生變化的,均以上述網站公告為準。
其他未盡事宜詳見《2018年塔城地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原標題:2018年塔城地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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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塔城地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地縣醫療衛生和農牧技術推廣專業技術人員崗位一覽表.xls
塔城地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辦公室
2019年1月6日
文章來源:http://www.xjtc.gov.cn/info/1189/147482.htm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