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貴州德江縣事業單位招聘(引進)高層次及急需緊缺人才醫療崗公告【招120人】
為深入實施人才強縣戰略,優化我縣事業單位人員結構,促進我縣經濟社會全面發展,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于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師范生免費教育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國辦發〔2007〕34號)、《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2006〕4號)、《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的通知》(黔人社廳發〔2013〕10號)和《銅仁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銅人社通〔2014〕125號)等文件精神,經縣委、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引進)事業單位高層次及急需緊缺人才182人。為確保本次招聘(引進)人才工作的順利完成,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簡章。
一、組織領導
成立2019年德江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引進)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委組織部人才辦,負責2019年度招聘(引進)統籌組織實施。
縣委組織部和人社局具體組織實施綜合類的招聘(引進)工作,指導并監督衛生部門、教育部門開展相關工作;縣衛生健康局具體組織實施衛生類的招聘(引進)工作;縣教育局具體組織實施教育類的招聘(引進)工作;各招聘單位和相關部門協助并配合開展工作。
二、招聘(引進)原則和工作程序
本次招聘(引進)工作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遵循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三、招聘(引進)人數
本次招聘(引進)高層次及急需緊缺人才182名,其中:綜合類20人、教育類42人、衛生類120人(員額制)。
具體招聘單位及職位詳見《2019年德江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引進)高層次及急需緊缺人才職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職位一覽表”)。
人才引進工作結束后,其招聘職數有剩余的,經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可在年內繼續引進或納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相關事宜另行公告。
四、招聘(引進)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引進)對象
國家承認學歷,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應往屆畢業生(應屆生是指2019年畢業的學生)。
(二)招聘(引進)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遵紀守法;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2001年3月29日以前出生)35周歲及以下(1983年3月29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1973年3月29日以后出生);
4.身體健康,符合本次招聘(引進)體檢要求,并具有能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符合“職位一覽表”(附件1)報考職位條件。
6.符合本次公開招聘(引進)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德江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工作人員。
2..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委培生、訂單生。
3.截止2019年3月29日(含)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4.經公開招考錄用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5.被紀檢監察機關立案調查或受到黨紀、政紀處分且仍在影響期、處內的人員。
6.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7.曾被機關事業單位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8.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9.其他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情形。
五、信息發布
本次招聘(引進)工作相關信息將在“德江縣人民政府門戶網”公告欄發布。網址:www.dejiang.gov.cn。
六、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實行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
(二)報名時間:為第七屆貴州人才博覽會期間(一般是在3月底),具體時間另行公告為準。
(三)報名地點:設第七屆貴州人才博覽會會場內、場外報名點,具體相關事宜另行公告。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有關要求:
1.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本次招聘方案(或簡章)、“職位一覽表”的有關要求和條件,對照各項要求確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職位資格條件并如實提交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不得報考,否則后果自負。
2.每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名;所填報名信息不真實、錯漏,影響其聘用的,責任自負;委托他人報名的,視為報考人員本人行為。
3.根據有關規定,資格審查工作由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結合實際,組織人社部門負責綜合類職位的資格審查、衛生健康局負責醫護類職位的資格審查、教育局負責教育類職位的資格審查。在審查過程中要嚴格把關,確保相關材料真實、準確、有效。負責資格審查的單位和人員要認真履職,嚴格按照招聘方案(簡章)和招聘公告確定的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審查,準確把握審查標準,統一審查尺度,不得隨意放寬招聘崗位條件。符合條件的,由負責資格審查人員在報名表上簽“合格”并署名,對不符合條件的,不得通過。
4.資格審查貫穿整個公開招聘工作始終,在公開招聘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資格條件不符合招聘簡章要求的,隨時取消其聘用資格,已經聘用的,隨時解除其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系,并按照有關規定追回所得,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所需資料。
1.《報名登記表》(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同版1寸彩色照片3張。
4.報考職位所需要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可持“就業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報名);
5. 縣外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須持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以及當地同級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報考證明。若報考人員(或代報人) 隱瞞身份騙取應聘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
7.具有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相關資料(如:教師資格證)。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