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磐安縣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考核通告
根據《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考試辦法》(原衛生部令第52號)以及《關于印發浙江省以師承方式學習傳統醫學管理等細則的通知》(浙衛發〔2008〕117號)的有關規定,現將2019年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考核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申請傳統醫學師承出師考核的,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已簽訂《傳統醫學師承關系合同書》,并經縣級以上公證機關公證的師承人員;
2.自公證之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前滿三年的;
3.已完承學習任務的;
4.符合《浙江省以師承方式學習傳統醫學管理細則》其他有關要求。
(二)申請傳統醫學確有專長考核的,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依法從事傳統醫學臨床實踐5年以上;
2.掌握獨具特色、安全有效的傳統醫學診療技術。
二、報名時間及地點
(一)報名時間:2019年2月25日—3月8日。
(二)報名地點:以師承方式學習中醫,師承指導老師主要執業機構在磐安縣縣域內的申請者攜帶相關材料到磐安縣衛健局醫政科報名;傳統醫學確有專長考核申請人戶籍在磐安縣的,申請者攜帶相關材料到磐安縣衛健局醫政科報名,不得跨考點報名,一經發現將取消考核資格。
三、考核方式、內容、時間及地點
考核方式及內容:嚴格按照《浙江省以師承方式學習傳統醫學管理細則》和《浙江省傳統醫學確有專長人員考核實施細則》有關規定和要求執行。
考核時間、地點:2019年4月13日—14日,統一集中到杭州考試(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請考生密切關注各考點考核公告。
四、申請考核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申請傳統醫學師承出師考核人員:
1.《傳統醫學師承出師考核申請表》;
2.經縣級以上公證機關公證的《傳統醫學師承關系合同書》;
3.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申請人二寸近期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張;
5.申請人學歷或學力證明;
6.指導老師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或者核準其執業的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出具的從事中醫、民族醫臨床工作15年以上的證明;
7.指導老師主要執業機構出具的同意作為指導老師及已抽查學習筆記和檢查臨床實踐記錄的證明;
8.指導老師出具的跟師學習合格證明材料。
9.其他有關材料。
(二)申請傳統醫學確有專長考核人員:
1.《傳統醫學醫術確有專長考核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申請人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張;
4.申請人所在地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出具的證明其從事傳統醫學臨床實踐年限的材料;
5.兩名以上執業醫師出具的證明其掌握獨具特色、安全有效的傳統醫學診療技術的材料;
6.1998年6月26日前,經我省縣級以上(含縣級)衛生、中醫藥行政部門批準取得中醫(民族醫)專業有效行醫資格的證明材料。
7.市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其他說明
2018年參加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考核臨床實踐技能考核合格成績2019年繼續有效,僅需要參加綜合筆試即可。
原標題: 磐安縣衛健局2019年浙江省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考核通告
2019年2月12日
來源:http://www.panan.gov.cn/11330783K15043025N/xxgkml/bmxxgk/11330727350242958L/06/201902/t20190212_3705849.html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