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上半年重慶“千名碩士進潼南”招聘醫療崗公告【招72人】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和《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經區委、區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考核招聘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采取考核方式進行。
二、招聘計劃
考核招聘210名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10名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2019年應屆畢業的公費師范生,具體崗位及條件見《潼南區2019年上半年面向社會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條件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條件一覽表》)。
三、招聘條件和范圍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及法律法規,作風正派,品行端正,身體健康,符合事業單位聘用體檢標準且年滿18周歲。
3.符合所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職業資格等(具體見《崗位條件一覽表》,其中,非2019年應屆畢業生學歷、學位和職業資格證書需在報名前一天取得;2019年應屆畢業生學歷、學位和職業資格證書需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
4.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工作人員以及基層服務項目人員,需提供有人事調配管理權限部門簽章同意的報考證明,方可報考。
5.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9年3月14日,如“35周歲及以下”指未到36歲,在1983年3月14日及以后出生,依次類推。
6.自愿在潼南區服務3周年及以上(衛生計生系統服務5周年及以上),其中在招聘單位服務2周年及以上。未達到規定服務年限的,原則上不得向區外交流調動,否則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系,并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7.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等規定的有關要求。
8.報考人員與現工作單位(崗位)有最低服務期限約定或最低服務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報考相關限定的,從其規定。
(二)以下人員不屬招聘范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
6.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
7.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
8.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未滿服務期限或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醫學)生。
9.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擬聘用人員。
10.潼南區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
11.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
12.現役軍人。
13.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14.在讀的非2019屆應屆畢業生;
(三)其他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研究生(2019年應屆畢業生除外),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學歷(學位)須在2019年7月31日前獲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報名、考點設置及現場資格審查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要求
采取網上預報名和現場報名2種方式進行。考生同一考點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1、網上預報名
報考人員從簡章發布之日起至該崗位現場報名前將《潼南區2019年上半年面向社會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投遞至各主管部門電子郵箱(見《崗位條件一覽表》。如:教育系統1105200534@qq.com、衛生計生系統794707113@qq.com等。教育系統、衛生計生系統等單位設置多個考點的崗位,請在《報名表》中填寫具體考點名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2個工作日左右反饋初審情況。網上報名情況供資格審查時參考使用。
網上預報名的考生須在相應考點資格審查時間內到場進行資格審查。未按規定時間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資格。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