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蘇省蘇州市吳中區衛生健康系統事業單位招聘備案制衛技人員244人簡章
因我區衛生健康事業發展需要,根據《蘇州市吳中區公立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備案制衛技人員管理辦法(試行)》(吳政辦〔2018〕155號),經蘇州市吳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同意,蘇州市吳中區衛生健康系統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備案制衛生專業技術工作人員244名。現將《簡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條件等詳見《崗位簡介表》(附件一)。崗位簡介表可在以下網站查詢:蘇州東吳人才熱線網站(http:// www.dwrc.com.cn)。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并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和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具體資格條件。
(二)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3年3月24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8年3月24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學歷或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1973年3月24日以后出生)。
(三)目前尚未辦理就業派遣手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屆生和持各類成人教育畢業證書應聘的人員按社會在職人員的資格條件報考;2019年1月1日至報名前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且尚未就業的留學回國人員,可按2019年應屆畢業生的資格條件報考,其他留學回國人員按社會在職人員資格條件報考。
(四)下列人員不得報考:(1)現役軍人;(2)在讀非應屆的普通高校生;(3)被辭退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身份的工作人員;(4)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人員;(5)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人員。
(五)招聘崗位其他條件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是指截止2019年3月24日前,在各類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的累計工作經歷。如2年及以上工作經歷要求的,即起算時間為2017年3月24日前,以此類推。靈活就業、個體經營的人員,也可視為具有工作經歷,其工作經歷時間自登記靈活就業并審批確認或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在全日制院校就讀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六)具備《2019年蘇州市吳中區衛生健康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備案制衛技人員崗位簡介表》中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崗位簡介表》中對招聘崗位基本條件和其他資格條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報名方式和注意事項
(一)報名時間和地點
1.報名時間:2019年3月24日8:30—16:00
2.報名地點:蘇州市吳中區人才市場(吳中經濟開發區塔韻路178號)
3.報名方式:全部采取現場報名形式,不接受配送報名和網上報名(本人到現場報名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到現場進行報名)。
(二)報名程序
1.應聘人員選擇崗位。報名者根據本《簡章》公布的招聘崗位及條件選定應聘崗位后,于報名當天向招聘單位工作人員(以下簡稱招聘單位)提交應聘材料的復印件,出示應聘材料的原件。
2.招聘單位資格初審。經招聘單位初審,符合規定條件的報名者領取《2019年蘇州市吳中區衛生健康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備案制衛技人員報名資格審查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2份,將《登記表》中“報名者填寫內容”填寫完整并加貼照片后交招聘單位簽字(蓋章)。
3.驗證登記。經初審合格的報名者持《登記表》和應聘材料原件,到指定的“驗證登記處”進行驗證。驗證合格的報名者當場辦理登記和繳費手續,并將《登記表》1份交登記處(另附身份證復印件1份和個人近期同底1寸證件照2張),另一份《登記表》返還給招聘單位。
(三)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者須對照本《簡章》規定的招聘崗位和招聘條件如實申報,所提供的應聘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報名者凡有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報考的,一經查實,隨時取消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責任由報名者自負。
2.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出示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所在院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出具并蓋章確認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和《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以及應聘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件),個人近期同底1寸證件照4張。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
3.社會在職人員須出示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聘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件),個人近期同底1寸證件照4張。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可以勞動合同或社保繳費清單代為證明。應聘崗位所要求取得的學歷(學位)、職稱、執業資格、英語、計算機等資格須于2019年3月24日前取得,其中以考代評的職稱證書,成績合格日期必須在報名截止時間之前,且報名當天須提供官方網站打印的成績或合格成績單,錄用前必須提供證書原件。
4.歸國留學人員另須出示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5.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與該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6.本人不能到現場報名的,可委托家人或親友代為現場報名。相關材料和證書(件)須符合本《簡章》的規定要求,被委托人須出示其身份證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證原件。
7.因本次招聘將統一組織筆試,因此每個報名者限報一個崗位,多報無效。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不能改報其他崗位。報名者須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因身份證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參加考試的,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8.本次招聘筆試開考比例詳見《崗位簡介表》,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核減招考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并由主管部門通知考生辦理退費手續。
9.《2019年蘇州市吳中區衛生健康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備案制衛技人員崗位簡介表》“學歷”一欄中,要求“本科”學歷的,報考人員須以本科學歷(專業)報考;要求“本科及以上”的,既可以以本科學歷(專業) 報考,也可以研究生學歷(專業)報考。“研究生”包含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10.報名者須對照本《簡章》規定的招聘崗位和招聘條件如實申報,所提供的應聘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復印件由招聘單位留存。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報名者凡有弄虛作假或重復報名等違反本《簡章》規定的行為一經查實,隨時取消應聘和錄取資格,責任由報名者自負。
11.根據蘇州市物價局、財政局《轉發江蘇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明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收費政策的復函〉的通知》(蘇價費字〔2007〕204號、蘇財綜字〔2007〕44號)規定,對所有資格審查合格參加筆試的考生收取筆試費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的城鎮家庭和農村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可憑縣(市、區)以上政府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證明和低(復印件)或縣(市、區)以上農村扶貧機構出具的特困證明等(復印件)減免考試費。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