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蘇省昆山市衛生健康系統招聘衛生專業技術備案制管理人員簡章
六、面試
1.面試階段相關事項將在網上報名系統公告,網上詳見中國昆山(衛健委信息公開專版,網址同上),公示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
2.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所有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需在規定的時間內自行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打印《面試通知書》并繳納面試費100元/人,逾期作放棄處理。
3.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面試內容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能力。面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4.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保留小數點后第2位數值,該第2位數值由第3位四舍五入構成。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第5條情形除外),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計算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5.當某一招聘崗位的所有考生面試成績均低于60分時,以該招聘崗位的面試平均分為合格分數線,但最低合格分數線不得低于50分,僅有一人面試的招聘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6.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者在前,如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均相同的,則由主管部門另行安排加試,加試形式為面試。加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7.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將在網上報名系統公布,應聘人員可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網上公示詳見中國昆山(衛健委信息公開專版,網址同上),公示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
七、體檢
進入體檢的人選,根據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按報考崗位招聘計劃人數1:1的比例確定,并統一組織實施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招聘崗位條件中對身體條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體檢不合格者不得錄用。
具體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所有進入體檢的應聘人員在公告規定的時間內自行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打印《體檢通知書》,體檢費用應聘人員自理。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復檢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應聘人員可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體檢結果。
八、考察(政審)
1.招聘單位對并且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錄用考察和資格條件復查,考察和資格條件復查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15日。確因情況特殊,經主管部門批準可延長至30日。對不符合《簡章》規定的本次公開招聘的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所需專業、技能等資格條件的人員,取消其錄取資格。錄用考察(政審)標準參照昆山市公務員招錄考察相關要求進行。應聘人員可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政審考察結果。
2.對考察(政審)不合格人員,招聘單位應將不合格的理由書面通知考生。考生如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招聘單位提出申請復核,招聘單位應當接受復核申請,并須30日之內給予書面答復。對復核結果不服的,可自接到復核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復核申請。
3.因考生體檢、考察不合格以及因自動放棄錄取資格出現缺額時,經招聘單位申請,主管部門同意,可在報考同一崗位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進行一次性遞補,也可以決定不遞補。擬錄用人員自公示之日起放棄錄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九、錄用和聘用
1.各招聘崗位擬錄取人員名單將在中國昆山(衛健委信息公開專版,網址同上),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有關錄用材料經招聘單位報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辦理相關錄用手續,并報昆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備案。
2.錄取備案制管理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與招聘單位簽訂《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協議書》和工作合同。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相關錄用手續的,取消其錄取資格。
3.各招聘單位與新錄用備案制管理人員簽訂工作合同,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聘用單位簽訂的合同,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合同。
4.招聘錄用的備案制管理人員,按照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工資待遇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5.進入錄取階段的應聘人員,因擬錄用人員個人原因單方面違約的,須與招聘單位進行協商,并遵照招聘單位相關規定解除協定。
十、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對單位和個人違反招聘規程一經查實的,按國家、省、市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中紀律與監督的有關規定處理。
本《簡章》由昆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解釋。
咨詢部門及電話:衛生計生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
(0512-57377628、55211705)
舉報受理部門及電話:衛健委黨政辦(0512-57369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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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回復部門及電話:衛健委黨政辦(0512-57369316)
原標題:昆山市衛生健康系統2019年度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備案制管理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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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昆山市衛生健康系統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備案制管理人員崗位簡介表.pdf
2019年度昆山市衛生健康系統公開招聘資格復審委托書.doc
昆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19年3月14日
文章來源:http://www.ks.gov.cn/xxgk_nry?id=88356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