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上半年四川攀枝花市教育和體育局直屬招聘教師公告【招41人】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批準,攀枝花市教育和體育局直屬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教師4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攀枝花人力資源和社會網(http://rsj.panzhihua.gov.cn/)、攀西人才網(http://www.pxrc.com.cn)、攀枝花教育和體育網(http://jytyj.panzhihua.gov.cn/)發布:
一、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和2019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其中,2019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必須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資格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證書;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執(職)業資格證書和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進入下一步招考環節或不予聘用,責任由本人自負。
(二)報考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即1983年3月24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和具有中級職稱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及以下(即1978年3月24日以后出生)。
3、大專及以上學歷。其中以大專學歷報考的,僅面向具有攀枝花市戶籍或屬于攀枝花市生源(高校畢業生入學前戶籍在攀枝花市)的考生招考,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的面向全國招考。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我市在編在崗中小(中職)教師報考者,須征得服務所在地縣(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6、符合招聘崗位確定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7、符合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現役軍人。
3、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4、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5、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6、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7、在讀的非2019年應屆畢業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人員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8、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二、招聘單位及名額
見《攀枝花市教育和體育局2019年上半年直屬公開招聘教師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詳見附件1)。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網絡報名時間為2019年3月24日至3月28日18:00,報名網站為 (http://bm.e21cn.com)。資格審查工作由各招考單位負責,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
報名及資格初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網絡報名
1、選擇崗位。報考者登錄報名網站,認真閱讀“公告”、“崗位情況表”,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以及有關政策規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只能用有效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真實、準確填寫《攀枝花市教育和體育局2019年上半年直屬公開招聘教師報名信息表》各項內容,同時按網絡提示上傳JPG格式、大小在10KB至30KB之間的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片。報考者應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報考、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請于報名后1日內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資格初審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并按網絡提示打印《攀枝花市教育和體育局2019年上半年直屬公開招聘教師報名信息表》兩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崗位。考生對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詢電話向相關部門(單位)咨詢。
(二)確認繳費
經初審合格的考生,須于2019年3月24日—3月30日24:00時前登錄報名網站進行確認繳費。按照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川省財政廳《關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資源社會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規定,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享受最低生活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于2019年3月25日—3月29日的工作時間內到攀枝花市教育和體育局人事科718室(攀枝花市東區臨江路62號,攀枝花廣播電視大學旁)。遞交減免申請材料,經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筆試考務費用的手續。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