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上半年四川攀枝花市教育和體育局直屬招聘教師公告【招41人】
(三)開考比例及崗位調整
筆試報名人數與崗位錄用名額之比不得低于3: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市教育和體育局統一安排,相應調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計劃。調減或取消崗位的情況,將及時在攀枝花人力資源和社會網、攀西人才網、攀枝花教育和體育網公告。取消招聘崗位計劃的考生可另行報考符合條件的其它崗位或退費。
(四)打印準考證
報名并繳費的考生,請于2019年4月22日9:00—4月26日24:00登錄(http://bm.e21cn.com)打印本人準考證。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考試和資格復審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教育公共基礎》,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定為2019年4月27日,具體時間和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3、政策性加分
(1)對基層服務項目考生的加分。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關于大學生村(社區)干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組通〔2010〕 4號)、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等九部門《關于進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有關政策的通知》(川人發〔2007〕16號)和省委組織部、省民政廳等五部門《關于實施“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的通知》(川組通〔2007〕37號)規定,選聘到村(社區)任職滿兩年以上(截止報考時間)、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社區)干部,每工作滿1周年,筆試成績加2分,被縣以上組織人社部門評為或受到縣級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另加3分;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和“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且經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團委、政府人社部門、民政部門、教育部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每服務滿1周年,可享受筆試成績加2分。對基層服務項目考生的加分加在按比例折合后的筆試成績中。
(2)對少數民族考生的加分。根據《關于調整我市少數民族考生報考本市事業單位享受加分政策的意見》(攀組綜〔2013〕47號)精神,屬于我市17個民族鄉鎮(含122個民族村)、49個散雜民族村的少數民族考生(生源地或戶籍地,戶籍地須常住戶口3年以上),在筆試成績折合前加3分;對鹽邊縣、米易縣、仁和區的其他少數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折合前加2分;對東區、西區的其他少數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折合前加1分。
(3)對退役大學生士兵的加分。根據《關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事業單位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大學生同等待遇問題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2〕406號)精神,符合招聘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指入伍時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或者入伍時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讀生,且具有兩年以上服現役經歷并按規定辦理了退役手續的退役士兵),在報考我省事業單位時,在公共科目筆試與專業知識筆試按比例折合后、與面試成績折合前的筆試總成績中加2分。在此基礎上,被部隊團級(含)以上機關評為士兵或榮立三等功獎勵的,另加2分;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獎勵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項目可累積計算,但不超過6分。在服現役期間受過處分的人員,以及具有兩年以上服現役經歷退出現役復學、報考時尚未畢業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本通知的加分政策。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折合后加分不超過6分。已按規定享受政策性加分考入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再次參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項目加分政策。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服務期滿申請加分的報考者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和政府人社部門出具的證明和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申請加分的報考者分別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團委、政府人社部門、民政部門、教育部門出具的證明、考核材料和服務證書原件;少數民族考生提供戶口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退役大學生士兵提供退伍證、畢業證、立功證書原件。以上證明材料于2019年4月22日—4月23日送交攀枝花市教育和體育局人事科718室(攀枝花市東區臨江路62號,攀枝花廣播電視大學旁)。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定加分。材料不齊備或逾期未提交者,視為放棄加分資格,不予加分。
4、筆試成績公布
筆試考試中存在缺考筆試科目或違紀的考生,不進行筆試排名。筆試成績于筆試后及時通過攀枝花人力資源和社會網、攀西人才網、攀枝花教育和體育網公布。
(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工作由各招考單位負責,根據參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和具體招聘崗位的招聘名額,從到低分按3: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筆試總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
考生在接到資格復審通知后,應持以下材料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相關事宜在攀枝花人力資源和社會網、攀西人才網、攀枝花教育和體育網發布):
1、《報考信息表》2份(請在報名網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張貼近期2寸免冠證件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高校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2019屆高校畢業生須提供學生證原件和簽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
4、我市在編在崗中小(中職)教師報考者,須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同意書。
5、服務期未滿的國家和省項目志愿者報考的,需提供相應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黨委組織部門和政府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政府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團委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政府民政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政府教育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6、崗位條件要求的其它證件材料原件、復印件和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原件。
考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證件和證明材料的,取消面試資格;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三)面試
1、面試科目
教師崗位(除音樂、體育、舞蹈教師外),采用講微格課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
音樂、體育、舞蹈教師崗位,采用講微格課+專業技能測試的方式進行,滿分100分,講微格課成績和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各占50%。
2、面試人員確定
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缺額,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市教育和體育局同意后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人員,只遞補一次。因面試資格審查、缺考,導致實際開考比例低于3:1的,仍視為有效比例,以實際人數參加面試。
面試人員名單在攀枝花人力資源和社會網、攀西人才網、攀枝花教育和體育網公布。
3、面試通知書的領取
通過資格復審的面試考生,憑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領取面試通知書,同時繳納面試考務費每人80元,具體時間、地點在攀枝花人力資源和社會網、攀西人才網、攀枝花教育和體育網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