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青海省第四人民醫院赴省外醫學院校招聘高層次緊缺人才公告【招65人】
2.考核測評。
考核聘用按照綜合素質測評和專業綜合能力測評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總分100分,其中綜合素質測評占40%、專業綜合能力測評占60%。招聘崗位進入考核測評的人數達不到1:3比例時,視情況研究決定是否按照該崗位進入考核測評的實際人數進行考核測評。
(1)考核測評前對進入測評的人選進行資格復審。未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將失去參加考核測評的資格。
(2)考核測評成績去掉一個分和一個最低分,以其余考官所給得分的平均分(小數點后保留兩位數字)作為考生的考核測評最終成績。
(3)考核測評分數現場公布。
(4)考核測評結束后,招聘崗位數與參加考核測評人數之比為1:1的,該崗位考生考核測評成績未達到60分的,取消招聘資格。
(5)考核測評由我院組織實施,并接受省衛生健康委及駐委紀檢組的指導和監督。
(五)簽訂就業協議。
根據考核測評結果,按招聘崗位數和應聘人數1:1的比例擇優確定簽訂就業協議人選,并由招聘單位、和應聘人員正式簽訂三方就業協議書。
(六)體檢、考察。
已簽訂三方就業協議書(不包括簽訂意向性協議人員)的人員持學歷、學位證書原件、三方就業協議書在規定的時間內到醫院參加體檢和考察。
體檢由醫院人事科負責組織,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考察工作由醫院人事科負責,考察工作主要考察考生基本的政治素質、遵紀守法、職業素質、個人誠信、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價。
(七)公示。
經體檢考察(政審)合格的考生,在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以及青海省第四人民醫院官方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
公示意見受理電話:
0971-8231606(青海省第四人民醫院綜合辦公室)
0971-8239281(青海省第四人民醫院紀委)
(八)聘用。
經公示后無異議的人員,辦理相關入職手續。
1.編內招聘的博士研究生和碩士研究生,醫院按規定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辦理聘用核準手續,并與醫院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范圍。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按相關規定取消聘用資格。
2.本科畢業生編外聘用的,醫院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辦理入職手續,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在合同期內,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則確定工資待遇,并按照規定依法參加企業養老保險。
因下列情形導致招聘崗位出現空缺時,我院可根據單位實際情況,按照規定程序,依據應聘者考核結果依次遞補。
(1)未按時取得相關畢業證學位證的;
(2)應聘者體檢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3)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4)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的;
(5)擬聘人員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的;
(6)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視招聘工作的重要性,積極做好資格審查、考核等有關工作,確保招聘順利進行。
(二)在進行公開招聘過程中,涉及與應聘者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關系、有血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三)嚴格按照招錄程序做好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必須嚴守秘密。
(四)考官應本著“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則,對考生進行客觀評價。
(五)省衛生健康委人事部門及駐衛計委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公開招聘考務工作的指導、監督,醫院紀檢人員全程參與監督。
(六)招聘面試環節全程錄音或錄像,音像資料歸檔保存。
(七)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
(八)本方案由青海省第四人民醫院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我省規定執行。
原標題:青海省第四人民醫院2019年赴省外醫學院校招聘高層次緊缺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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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青海省第四人民醫院引進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招聘報名表.xlsx
青海省第四人民醫院
2019年3月17日
文章來源:http://www.qhpta.com/ncms/view.do?method=getArticlePage&wzid=N031903171318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