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四川南江縣招聘公辦中小學教師公告【招232人】
根據《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 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9年全省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9〕70號)要求及南江縣中小學用人需求,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南江縣擬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公辦中小學教師232名,本次招聘為編制內招聘,招聘人員按事業單位聘用制管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及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2019年7月31日前畢業的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和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2019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必須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其他人員須在資格復審前取得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
二、招聘計劃及崗位
本次計劃公開考試招聘公辦中小學教師232名。具體招聘計劃及崗位條件要求詳見《崗位表》。
三、應聘資格及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國國籍。
2.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3.身體健康,具有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符合本公告相應招聘崗位所需的招聘條件及資格要求。其中:報考者本人的有效畢業證、學位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與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學科、專業等資格條件要求應完全相符;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將取消報考(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5.年齡要求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即1988年3月27日至2001年3月27日期間出生)。
6. 在編在職工作人員報考者,須按人事管理權限征得工作單位或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7.委培、定向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書面同意。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 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 曾被開除公職的。
3. 涉嫌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 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在公務員、參公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考錄(或公開招聘)中違規違紀且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6. 有其它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的。
四、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時間:2019年3月27日至4月3日上午12:00止。
(二)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報名網址:考生之家網(http://bm.e21cn.com/)。
(三)報名程序
應聘人員報名前應認真閱讀《公告》、《崗位表》等信息。
1、報名注冊。應聘人員須按網絡提示進行注冊,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并上傳照片(已經注冊的可直接登錄報名)。電子照片須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格式為jpg,大小在10KB至30KB之間。南江縣教科體局將組織專人對應聘人員所傳照片的質量在網上進行審查,并在應聘人員報名后的1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照片質量審查不合格的,應聘人員需按要求重新上傳。
2.填報信息。上傳照片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在網上選擇應聘崗位后,如實、準確填寫《南江縣2019年4月公開考試招聘公辦專業技術人員報考信息表》(以下簡稱《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并認真核對,確認無誤后提交。
3.資格初審。本次考試招聘進行資格初審,由縣教科體局在網上對填報的《報考信息表》信息的完整性和照片是否符合規定進行審查。
4.確認繳費。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按網絡提示繳納筆試考務費(根據川發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規定,筆試每科收費50元)。繳費時間:2019年3月27日0:00至2018年4月5日下午6:00。逾期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享受最低生活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和《報考信息表》,于2019年4月9日憑上述證明材料到南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事管股(606室)辦理退費手續。逾期未辦理者,不再免考務費。
5.打印準考證。應聘人員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應及時登陸考生之家網(http://bm.e21cn.com/),按網絡提示打印《報考信息表》二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并于2019年4月21日0:00至4月27日上午9:00前以報名時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登陸考生之家網(http://bm.e21cn.com/)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逾期未打印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報名要求
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招聘崗位。
應聘人員按照公布的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及要求報名。應聘人員本人的有效畢業證、學位證及其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應與資格條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請勿報名。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應該真實完整,任何環節如發現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五、開考比例
崗位開考比例(實際繳費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見崗位表。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調減該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招聘崗位調減或取消情況將于2019年4月10日前通過南江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告。招聘崗位被取消但已繳費的報名人員所繳費用,于2019年4月11日前通過互聯網自動退回到報考者報名時繳費的銀行卡賬戶。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