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福建廈門醫學院及其附屬第二醫院、附屬口腔醫院春季補充編內人員130名簡章
四、考試辦法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一)筆試
1.免試情況:招聘崗位要求研究生學歷或碩士以上學位或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廈門醫學院及其附屬醫院可根據實際情況,準許符合條件的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一致的研究生學歷或碩士以上學位(含應屆畢業生)或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應聘人員免筆試直接參加面試,但當符合條件的人數與擬聘用人數比例超過5:1(不含5:1),所有應聘人員均須參加筆試。
2.筆試方法: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卷面分為100分。筆試主要內容為崗位相關知識,題型全部為客觀題。筆試時間為2019年4月21日9:00-11:00,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筆試時請正確填(涂)準考證號碼,否則計以“0”分。
3.加分規定
(1)服務基層畢業生服務期為2年及以上期滿考核合格的,報考市屬事業單位筆試卷面分加3分,報考區屬事業單位筆試卷面分加5分;服務期為1年且期滿考核合格的(不含服務期為2年但服務1年以上不滿2年的人員),報考市屬事業單位不加分,報考區屬事業單位筆試卷面分加5分。
服務基層項目畢業生,指參加國家或福建省組織實施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和“服務社區計劃”,服務期1年以上且于報名截止日前期滿考核合格的具有福建戶籍的高校畢業生或福建生源高校畢業生。
(2)由福建省兵役機關批準入伍或福建生源的退役士兵報考,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享受筆試卷面分加分:服役滿13年以上的加8分;服役滿9年至12年的加6分;服役滿6年至8年的加4分;服役滿3年至5年的加2分;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另加3分/次;榮立三等功的另加2分/次;獲得士官和士兵榮譽稱號的另加1分/次;傷殘士兵另加3分;對在邊防、高原、海島等艱苦地區或從事飛行、艦艇工作5年以上的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全日制普通教育大專以上學歷學生在校期間應征入伍且退役后繼續完成學業的,畢業后加5分;全日制普通教育大專以上學歷畢業生應征入伍,退役后加5分。
(3)符合以下條件的我市退役運動員報考,可享受筆試卷面分加分:曾獲得世界體育三大比賽(奧運會、世錦賽、世界杯)第2至第6名,亞洲體育三大比賽(亞運會、亞錦賽、亞洲杯)或全運會第2名或第3名,全國錦標賽、全國賽或籃球、排球、足球全國職業聯賽第1名的運動員,加9分;獲得省運動會,全國錦標賽、全國賽、或籃球、排球、足球全國職業聯賽第2名或第3名、亞洲體育三大比賽(亞運會、亞錦賽、亞洲杯)第4至6名的運動員,加7分。
(4)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報考人員享受筆試加分待遇,各加分可累計計算,但累計不得超過10分,加分不受筆試滿分限制。曾通過享受政策待遇被錄(聘)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編內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相應項目的加分。加分僅限于筆試卷面分,免筆試人員在面試環節不享受加分。
(5)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報考人員須在網上報名時如實填報,并于網上報名期間向招聘單位提交相應的加分證明材料(提交方式請與招聘單位聯系人聯系),否則視為放棄享受加分政策:
①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士兵(含大學生退役士兵)安置在廈門市的,可持身份證、退伍證前往廈門市民政局安置辦開具證明(聯系電話0592-2892062;安置在廈門市以外的,可由安置地縣級及以上民政部門開具證明)。
②服務基層畢業生須提交組織實施相應項目的機構出具的服務基層期滿考核合格證書(或服務期滿考核合格材料),福建戶籍或福建生源證明材料。
③符合加分政策的我市退役運動員可持相應獎項證書前往廈門市體育局人事處開具書面證明材料。(聯系電話0592-5339323)。
4.筆試成績查詢:筆試成績為筆試卷面分與各項加分之和。筆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屆時報考人員可登錄廈門衛生人才網進入廈門市衛生健康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系統查詢筆試成績。
(二) 資格復核
面試前,所有擬進入面試的人選均須參加由廈門醫學院統一組織的資格條件復核。資格復核具體時間、地點詳見廈門市衛生健康事業單位招聘系統近期招考通知或報考單位的考務信息通知。通過資格復核的考生現場領取《面試通知書》。
進入資格復核的人選應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并將復印件依序裝訂成冊(一式2份):
1.2019年應屆畢業生:報名表、準考證(或免筆試通知書)、身份證、《就業推薦表》或開具的其他可證明應屆畢業生身份的材料以及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2.其他人員:報名表、準考證(或免筆試通知書)、身份證、個人簡歷、學歷(位)證,以及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其他材料。資格復核時仍屬機關事業單位編內工作人員的,應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確有實際困難的,經招聘單位同意,可在體檢和考察時提供同意報考證明。
須提供學歷(位)書面認證報告的,已完成認證的請一并提交,未完成認證的請參閱本簡章第七條第(三)項內容。
(三)面試
1.從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報考人員中按崗位擬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從至低分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3的按筆試合格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實際按崗位擬聘人數1:1或低于1:1比例參加面試的,面試合格成績不得低于70分。
2.面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綜合素質和專業技能,由面試評委進行當場打分。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四)綜合總分
報考人員的綜合總分為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分別乘以50%后相加折算而成;有免筆試人員參加面試的,綜合總分為面試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總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法,具體分值取小數點后2位。
五、體檢與考核
(一)人員確定
體檢和考核人選從筆試、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均合格者中,根據綜合總分排名順序,按與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至低分確定。綜合總分相同者,取筆試成績較高者進入體檢和考核;若綜合總分、筆試成績均相同,取面試成績較高者進入體檢和考核;如面試成績依然相同,相關考生可在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簽名同意自行采取簡易方式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的人員名單,或由招聘單位組織他們重新進行面試,取重新面試成績較高者進入體檢和考核。若綜合總分、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均相同,我市應征入伍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優先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二)體檢
參加體檢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由招聘單位組織到指定的醫院集中體檢。體檢人員應按時參加并配合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安排當場復檢。體檢結果由招聘單位通知。考生對非當場復檢或非當日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由主管部門另行指定醫院復檢一次,以復檢的結果為準。復檢時不得告知復檢項目。體檢人員自行體檢結果一律無效。
女性報考者因懷孕、哺乳期需申請延期體檢的,應提供相應的醫學證明并與招聘單位約定延緩體檢的最長期限。
本次招聘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文件的要求,具體檢測方法由體檢醫院結合實際確定。體檢費用由體檢人員本人自理。
從事放射崗位人員還需根據《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衛通[2011]2號)完成崗前必檢項目的體檢。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