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省荊州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通知
五、考試題型及作答方式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科目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請監考人員務必在開考前提醒應試人員注意如下事項:
(一)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考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題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
(二)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其余科目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不得攜帶計算器。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六、考試成績及信息管理
參加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的考生,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參加社會工作師考試的考生,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
考試信息采用GPTMIS進行管理,考試名稱、級別、專業及科目代碼為:
考試名稱 | 級 別 | 專 業 | 考試科目 |
038.社會工作者 | 02.助理社會工作師 | 01.社會工作 | 1.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 |
2.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 |||
03.社會工作師 | 01.社會工作 | 3、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 | |
4、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 |||
5、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 |
七、考區設置
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按國家有關文件規定,由省人事考試院統一安排考區。
八、考試大綱、教材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規,均以2014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規為準,請在組織報名過程中及時通知考生。
2015年起,考試使用全面修訂和重編后的大綱及教材。新版大綱和教材于2015年2月出版,有關事宜,請與中國社會出版社聯系。
單位:中國社會出版社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二龍路甲33號新龍大廈420室
郵編:100032
電話:010—58124839、58124840、58124841、58124842
九、考試收費標準
根據湖北省物價局、湖北省財政廳鄂價費規〔2013〕224號文件規定,社會工作者考試收費標準每人每科50元。
各地人社、民政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確保考試安全順利實施。
原標題:關于2015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工作的通知
荊州市人事考試院
2015年3月5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