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貴州荔波縣選拔第四幼兒園、第五幼兒園、第六幼兒園和第五小(園)長公告【招4人】
根據新設置的荔波縣第四幼兒園、第五幼兒園、第六幼兒園和第五小學的工作需要,經教育局黨委會議研究,擬公開競爭選拔第四幼兒園、第五幼兒園、第六幼兒園和第五小(園)長職位人選各1名,按照《干部任用條例》和《荔波縣中小學領導人員選拔聘任暫行辦法》的規定,現結合四所實際情況,制定本簡章。
一、競爭選拔堅持以下原則
(一)黨管干部。
(二)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賢。
(三)事業為上、人崗相適、人事相宜。
(四)公道正派、注重實績、群眾公認。
(五)民主集中制。
(六)依法依規辦事。
二、競爭職位及對象
(一)競爭職位
本次競爭選拔校(園)長共4名,其中荔波縣第四幼兒園園長1名、荔波縣第五幼兒園園長1名、荔波縣第六幼兒園園長1名、荔波縣第五小長1名。
(二)競爭范圍及對象
荔波縣教育系統在編在崗教職工。
三、競爭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等法律法規,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積極實施素質教育。
2.堅持原則,道德修養好,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堅持以德治校、依法辦學,正確行使權力,勤政廉潔,愛崗敬業。
3.有履行崗位職責的專業知識、文化水平和工作經歷,有開拓創新精神、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先進的辦學理念。
4.身體健康,精力充沛,五官端正,能夠勝任校(園)長崗位工作。
5.近1年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資格條件
1.應聘者40周歲以下(197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2.校(園)長人選應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從事教育工作五年及以上;在同類或上一級擔任領導職務正、副職2年及以上,或擔任中層干部正職4年及以上,或擔任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中層干部正職4年及以上,或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教師任職資格4年及以上,或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在不同崗位任職的時間可以累計。
3.下列人員不得參加競聘: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正在接受紀委監委立案審查的。
(2)在受處內或受處分影響期內的。
(3)近1年年度考核結果中有被確定為基本稱職及以下等次的。
(4)法律法規規定或其他不適合報考情形的。
四、競爭性選拔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發布公告(3月25日- 4月7日)
在教育系統辦公群及各宣傳欄,公開發布《 荔波縣教育局關于公開選拔荔波縣第四幼兒園、第五幼兒園、第六幼兒園和第五小(園)長的簡章》,公布內容包括競爭職位、選拔范圍、報名條件與資格、選拔方式、程序等。
(二)報名( 4月8 日- 12日)
1.三所幼兒園園長,實行不分職位、統一報名的方式按照競聘程序確定聘任人選后,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安排聘任。
2.第五小長,實行定校報名,按照競聘程序確定聘任人選后,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聘任。
3.凡符合條件的人員,到縣教育局政工科進行現場報名。
4.報名時需提交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聘任證、任職文件、有關獲獎證書等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三)資格審查( 4月15 日-19日)
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合格參加筆試的人數與選聘職位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5:1。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