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北京東城區教育委員會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599人】
根據《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京人社專技發[2010]10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東城區教育系統實際工作需要,2019年東城區教委所屬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職工599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東城區教育系統所屬事業單位招聘的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要求詳見附件。
二、招聘對象
(一)社會在職人員應為北京市常住居民戶口且人事行政關系及檔案在京(檔案未在工作單位存放的應在人才中介機構存放)的人員。
(二)非北京生源應屆畢業生應為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非北京生源應屆畢業生,并具備碩士研究生(含)以上學歷、學位,所修科目成績無補考記錄,且上學期間無社保繳納記錄。在研究生學習期間有校級及以上獲獎或承擔校級及以上研究課題或在省市級刊物發表論文。
(三)北京生源應屆畢業生應為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不含定向、委培)的2019年畢業能正常參加2019年就業派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北京生源應屆畢業生,所修科目無不及格科目。
(四)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 可以報考限應屆畢業生報考職位,包括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的留學回國人員。非京籍留學人員報考同時符合北京市留學生引進條件。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熱愛祖國,熱愛教育事業,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三)品行端正,遵紀守法,符合崗位要求。
(四)有年齡條件的計算方法為:45歲以下指197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40歲以下指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5歲以下指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0歲以下指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27歲以下指199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25歲以下指199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中級職稱及急需的特殊人才年齡可放寬到40歲,高級職稱年齡可放寬到45歲。2019年應屆碩士畢業生應聘中小學教師崗位年齡可放寬到30歲,應聘人員不滿18周歲(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不能應聘。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學歷要求
1、專技崗位:
中、小學、校外教育、直屬事業單位教師崗位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其他專業技術崗位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幼兒園專業技術崗位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2、管理崗位: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七)資格要求:應聘高中教師崗位應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應聘初中教師崗位應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應聘小學教師崗位應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應聘幼兒園教師崗位應具有幼兒園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應聘教師系列以外的其他專業技術崗位應具有相應專業技術崗位的執業資格。
(八)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詳見崗位需求情況表)。
四、招聘辦法
(一)網上報名
4月1日上午10:00—4月10日下午4:30期間的工作日報名,請應聘人員用IE瀏覽器登陸http://gkzpbm.dcjy.net,進入公開招聘報名系統,進行基本信息錄入,提交報名申請。
注意:工作日報名時間段為:8:30—17:30,報名時所填報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學歷、專業等信息與崗位需求必須相符,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截止后,進行網上資格初審,對于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將不允許再進行崗位調整或信息修改,同時失去此次應聘資格。初次登錄該系統進行報名,請先注冊新用戶,并記住“用戶名”和“密碼”,以便再次登錄。
(二)資格初審
區教委對應聘人員進行網上資格初審。
考生注意:簡歷為“待選”狀態初審已通過,“未選”狀態還未審核,“未通過”初審未通過。
(三)打印準考證
請考生于4月12日登陸http://gkzpbm.dcjy.net,公開招聘報名系統,進入注冊的賬號打印準考證。
(四)筆試
筆試時間:4月16日
筆試按應聘崗位類別進行綜合能力測試,成績采取百分制計算,主要考察報考者的基本能力水平以及知識面。此次筆試無指定培訓機構和參考用書,筆試時間為120分鐘,筆試合格成績為60分,筆試成績不合格的不得列入資格復審人選。筆試成績由到低分的順序依次排列,按崗位招聘人數1:5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選,不足1:5的崗位按實際人數確定。
(五)公布筆試成績
筆試成績于4月25日在數字東城(http://www.bjdch.gov.cn)通知公告中公示。
(六)資格復審
4月26日、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在北京市東城區教師研修中心(北京教育學院東城分院)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地址:交道口東公街9號,現場不提供停車位。
本人攜帶以下材料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核:(必須本人攜帶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審查,非本人前來一律視為放棄資格審查,同時取消參加本次應聘資格 )
1、東城區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登陸公開招聘報名系統,進入注冊的賬號打印);
2、本人身份證、戶口本(集體戶口的需出示集體戶口首頁復印件和本人戶口頁);
3、招聘崗位所需的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資格、職稱等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2019年應屆畢業生應提供:畢業院校就業主管部門蓋章的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畢業院校教務主管部門蓋章的已修全部課程的成績單;大學英語四、六級成績單等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生應提供教育部學歷認證證書、護照、留學回國證明、出入境記錄等原件及復印件。
4、有教師資格要求的,根據個人具體情況,提供滿足下列情形之一的證件資料:
(1)有教師資格證的提供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通過教師資格考試的提供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有效期內教師資格筆試及面試各科考試均合格的視為具有教師資格,僅筆試合格的不視為具有教師資格)
注:凡后取學歷還需提供教育部學歷認證證書;
5、崗位要求具有工作經歷和年限的,須提供工作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和年限的證明;
6、檔案在人才中介機構存放的須提供存檔證明;
7、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