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遠安縣事業單位(公辦幼兒園)集中招聘教師崗公告【招10人】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國家人事部令第6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見》(鄂人社發[2016]23號)精神,結合遠安縣事業單位(公辦幼兒園)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及工作需要,擬組織2019年遠安縣事業單位(公辦幼兒園)集中公開招聘工作。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職數
本次集中公開招聘涉及2個崗位,共招聘10人。詳見《2019年遠安縣事業單位(公辦幼兒園)集中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備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必需的其他條件。
每個崗位的具體招聘條件見《2019年遠安縣事業單位(公辦幼兒園)集中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招聘考試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年應屆畢業生;
4.現役軍人;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方式
本次集中公開招聘考試的報名、初審及查詢、繳費和打印準考證均通過湖北省人事考試網http://www.hbsrsksy.cn/進行。
(二)時間安排
1.報名時間:2019年4月8日9∶00至4月12日17∶00。逾時報名系統關閉。
2.資格審查時間:2019年4月8日9∶00至4月13日17∶00,招聘單位網上進行資格審查,考生可同步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3.繳費確認時間:2019年4月16日9∶00至4月18日17∶00,報考人員網上繳費確認。報考人員在繳費期間,未按期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對象、城鄉低保對象和城鄉特困救助供養對象,先在網上報名繳費,然后按相關規定在筆試考點現場退費,具體辦理提前咨詢0717-6577093。
4.準考證打印時間:2019年5月13日9:00至5月19日9:00,報考人員打印準考證。打印中遇到問題請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或與湖北省人事考試院聯系解決(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7-87325035;繳費確認、準考證打印、筆試考務咨詢:027-87325449,0717-6577093)
5.報名須知
報名時填寫的本人身份證、相關學歷(2019年應屆畢業生持院校畢業有效證明,國(境)外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書)、工作經歷(截止時間為2019年8月1日)及職業資格證書必須與報名條件一致。若應聘人員為在校全日制非2019年應屆畢業生,不能以低學歷報考。報名時填寫的通訊地址和電話號碼須真實準確,為便于聯系,在應聘期內電話號碼不得變更。
6.資格審查及其他
(1)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嚴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確的報考條件,對應聘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報考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
(2)在實施筆試前,招聘崗位職數與報名人數須達到1:3的比例。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職數或取消招聘崗位職數。
(3)根據有關規定,截止2019年7月31日,“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村官、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簡稱“三項目人員”)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報名參加本次招聘,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筆試成績上增加5分。“三項目人員”中已招錄(聘)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應填寫《遠安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政策優惠申請表》(附件4),經相關部門審核確認蓋章,于筆試日前一天提交給遠安縣人社局機關事業單位綜合管理股(512室),本次筆試成績加5分。逾期不提交的,視為放棄加分。
(三)考試安排
1.筆試。考生須持筆試準考證、二代身份證原件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缺一證件者以及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到的考生,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1)筆試時間科目安排:
2019年5月19日上午
8∶30-10∶0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10∶00-12∶00 《綜合應用能力》
(2)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3)筆試形式和內容
根據公開招聘行業特點,本次統一筆試分為綜合管理類(A類)、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中小學教師類(D類)和醫療衛生類(E類)五類。詳見附件2。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