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北京師范大學大連普蘭店區附屬自主招聘教師1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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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滿足北京師范大學大連普蘭店區附屬辦學需要,根據《大連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大人社發[2013]71號)、《大連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實施細則》(大人社發[2017]388號)和《大連市各級各類自主招聘高層次全日制畢業生實施意見》(大人社發[2018]486號)等有關規定,普蘭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普蘭店區教育局組織北京師范大學大連普蘭店區附屬自主招聘高層次全日制畢業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數量
本次北京師范大學大連普蘭店區附屬自主招聘教師14人。其中,全日制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畢業生要達到50%以上。
二、招聘原則
此次公開招聘遵循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面向2019年(含擇業期)全日制畢業生自主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條件的師范類高等院校全日制師范類(詳見附件3)及非師范類高等院校“音體美”專業(詳見附表4)的本科學歷及以上(學士學位及以上)。2019屆(含擇業期)畢業生;全日制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2019屆(含擇業期)畢業生。
(五)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和技能條件;其中,崗位專業條件參照教育行政部門發布的學科(專業)目錄;
(六)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七)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條件;(詳見附件1);
(八)已被各級機關(包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錄用、已與事業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與機關事業單位簽訂定向或委培協議的,不接受報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受到黨紀、政紀處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在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為有嚴重作弊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高校畢業生(含在讀非應屆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專科學歷報考;在讀非應屆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專科學歷報考);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到事業單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