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福建福州市皮膚病防治院招聘公告【招7人】
五、體檢
根據招考人數按1:1的比例,在考試合格的人員中,從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依照國家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的要求執行。體檢須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
報考者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論的7天內提出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無特殊原因體檢缺席者,取消聘用資格。
六、考察
我院對筆試、面試、體檢均合格的報考者組織報考資格復審、考察。
報考資格復審主要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七、聘用
我院按規定的條件和程序、標準,確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都合格的人員為擬聘用人員,并在公示7個工作日后,報市衛健委審批并報市人社局備案。
擬聘用的人員應在錄用手續辦理完成15天內到我院報到上班,若因個人原因無法按時辦理錄用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
進入體檢、考察的人員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棄而造成招考職位空缺的,從報考該職位進入面試的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遞補人選。
八、咨詢監督
(一)有關具體招聘崗位問題、招聘崗位有關信息、招聘進展情況、招聘工作政策咨詢等方面問題,請與福州市皮膚病防治院辦公室聯系,聯系人:楊女士、陳女士,聯系電話:0591-83737914。
(二)成績查詢
報考者可在考試結束10個工作日后通過福州衛生人才網查詢。
九、有關事項
1、此次考試使用《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18年)等進行專業條件的設置和審核。
2、報考者應對網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3、考生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及時取得聯系,如因考生所留聯系方式有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4、未及時提交合格照片或逾期未打印準考證者的報考者,將無法下載打印準考證,由此造成無法參加考試的,不予退還報名費。
5、福州市皮膚病防治院官網、福州衛生人才網是我院與報考者的主要聯系渠道,請報考者注意經常登陸本網站了解通知等考試信息。
6、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組織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試題等,均與我院無關。鄭重提醒廣大報考者要誠信考試,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本公告由福州市皮膚病防治院負責解釋。
原標題: 2019年度福州市皮膚病防治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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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皮膚病防治院
2019年4月1日
來源:http://www.fzwsrc.com/policyinstruct/2019/1554127287114.html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