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北鄂州市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公告【招11人】
為滿足事業單位用人需求,促進社會公益事業發展,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湖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鄂人〔2003〕16號)、《鄂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鄂州人社發〔2016〕56號),鄂州市事業單位2019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7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備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必需的其他條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招聘考試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年應屆畢業生;
4.現役軍人;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單位、崗位及資格條件
本次的招聘單位、招聘崗位及報考資格詳見《鄂州市事業單位2019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關于報考年齡等截止時間:年齡截止時間為2019年5月19日,專業工作經歷截止時間為2019年8月1日,畢業證取得截止時間為2019年8月1日,國外、境外留學人員須于2019年8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對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應證件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關于年齡的計算方式:如某崗位年齡要求為30周歲及以下,則報考該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應為1988年5月19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類推。
三、報名方式及時間安排
(一)報名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的報名、初審及查詢、繳費和打印準考證均通過湖北省人事考試網http://www.hbsrsksy.cn/進行。
(二)時間安排
1、報名時間:2019年4月8日9:00- 4月12日17:00。逾時報名系統關閉。
2、資格審查時間:2019年4月8日9:00-4月13日17:00,招聘單位網上進行資格審查,考生可同步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3、繳費確認時間:2019年4月16日9:00-4月18日17:00,報考人員網上繳費確認。報考人員在繳費期間,未按時繳費視為自動放棄。
4、準考證打印時間:2019年5月13日9:00-5月19日9:00,報考人員打印準考證。打印中遇到問題請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或與湖北省人事考試院聯系解決(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7-87325035;繳費確認、準考證打印、筆試考務咨詢:027-87325449)。準考證請考生妥善保管,資格復審及面試時均需提供。
(三)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有關信息,信守誠信報考。報考人員要對照《崗位表》“報考資格條件”要求,如實填寫和提供材料,要對填報和提供的信息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考生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已在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的,報考前應征得單位同意,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須在面試前資格復審時提供。
3、資格審查將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核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
4、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人員應上傳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原照片必須為標準證件照,紅、藍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B,大于300*215像素,照片清晰)。
5、考生基本信息提交后無法自行修改(照片、姓名、身份證號),需本人攜身份證到鄂州市人事考試院(咨詢電話0711-3381617)現場進行后臺刪除確認,再重新報考。
(四)報名繳費
按鄂價費字〔2007〕18號文件規定,每位考生須通過網上繳納筆試考試費100元。
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對象、城鄉低保對象和城鄉特困救助供養對象,先在網上報名并繳費,然后在筆試考點持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相關證明(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對象證明由當地扶貧部門出具,城鄉低保對象和城鄉特困救助供養對象證明由當地民政部門出具),連同網上下載打印的繳費通知單,現場退報名考務費(請考生關注筆試現場的提示標牌)。
四、筆試形式和內容
(一)筆試時間科目、地點
1.筆試時間科目安排:
2019年5月19日上午
8:30-10:0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10:00-12:00 《綜合應用能力》
考試內容和范圍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2019年版)》。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筆試考務咨詢電話:0711—3381516(鄂州市人事考試院)。
(二)筆試形式和內容
根據公開招聘行業特點,本次統一筆試分為綜合管理類(A類)、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中小學教師類(D類)和醫療衛生類(E類)五類,詳見(附件2)。
(三)關于開考比例的界定
為實現競爭擇優,原則上按崗位計劃人數和報名人數不低于1:3比例開考。報名結束后,對報名人數達不到1:3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取消或核減的,通過鄂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門戶網站(http://www.ez12333.cn)公告。對取消的崗位已報名考生全額退費。
(四)筆試成績查詢
筆試成績通過鄂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門戶網公布,具體查詢見該網站有關公告。
五、面試
面試人員按鄂價費字〔2007〕18號文件規定,每人繳納面試考試費50元。
面試內容和面試測評方式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根據崗位要求,可采取結構化面試、說課試講、技能測試、情景模擬等形式進行。
(一)面試入圍人選
按《崗位表》中規定的面試入圍比例,根據考生報名崗位依筆試總成績從到低分順序確定面試入圍人選。
(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在筆試之后、面試之前完成。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在筆試成績公告后,組織面試入圍人選的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以下材料:
1、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按《崗位表》“報考資格條件”要求,提供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按《崗位表》“報考資格條件”要求,提供相關職稱證書、職(執、從)業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
4、按《崗位表》“報考資格條件”中有戶籍要求的,提供戶籍證明材料(不含各類學生集體戶口);
5、按《崗位表》“報考資格條件”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提供崗位工作經歷的有效證明(簽訂的《勞動合同》和社保繳納證明或工資發放證明等),工作經歷按足年足月累計。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等經歷不作為報考工作經歷;
6、已在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的,提供單位同意報考加蓋單位公章的書面證明;
7、應屆畢業生提供學生證、就業協議書、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應聘崗位條件要求的職(執、從)業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
8、按《崗位表》“報考資格條件”要求,提供其他相關資料;
9、不按照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考生放棄面試資格應向招聘單位出具書面聲明或將聲明通過傳真等其他方式發送至招聘單位。未出具書面聲明而單位確實無法聯系考生本人的,應由招聘單位2名以上工作人員確認并記錄在案證實。需要遞補的,在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依筆試總成績由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