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廣東廣州市華南師范大學招聘學生思想政治教育人員公告【招15人】
華南師范大學始建于1933年,是一所學科門類齊全的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廣東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廣東省高水平重點建設大學、國家“世界”學科建設高校。為滿足高水平大學建設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員15人,并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應屆畢業生,包括內地應屆畢業生及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國人員。
二、招聘崗位
崗位一:9人,石牌校區或大學城校區輔導員,因需要進駐男生宿舍,適宜男性報考。
崗位二:4人,石牌校區或大學城校區輔導員。
崗位三:2人,南海校區輔導員。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四)熱愛學生工作,具備崗位所需的技能條件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心條件。
(五)具備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學位,專業不限。
(六)本科階段學歷須為內地國民教育系列全日制學歷。
(七)具有較強的英語聽說讀寫能力。
(八)在校期間應擔任過以下主要學生干部之一:
1.曾擔任或二級教學科研單位團委(或未設立團委的二級教學科研單位團總支)副部長以上職務(須由團委或院系出具證明)。
2.曾擔任或二級教學科研單位學生會、研究生會副部長以上職務(含校社聯主席團成員)(須由團委、學生工作部(處)、研究生工作部(處)或院系出具證明)。
3.曾擔任學生兼職班主任或兼職輔導員(須由學生工作部(處)、研究生工作部(處)或院系出具證明)。
4.曾擔任學生黨支部書記、副書記(須院系黨委出具證明)。
(九)入戶廣州者符合廣州市戶口遷入有關規定。
(十)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處分未滿5年或其他行政處分正在處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3.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應聘的情形。
(責任編輯: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