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北通山縣第一中學、通山縣職業教育中心招聘教師公告【招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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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關于轉發中組部、人社部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220號)和《關于同意通山縣一中和職教中心用編計劃的函》(通編辦函〔2019〕1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工作需要,擬于2019年公開招聘部分急需、緊缺專業教師40人。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完成,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二)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
(三)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報考教師崗位需具備二本及以上高等院校師范專業全日制本科學歷或一本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學歷(一本、二本以入學錄取的批次為準)或研究生學歷,所有學歷均需獲得學歷、學位,其中屬2019年應屆畢業生的,應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責任感強,愛教敬業,樂于奉獻;
3.學習成績優良,身心健康,具有履行教師崗位職責的專
業能力,有較好的表達能力和較強的綜合素質;
4.持有相應學段教師資格證書,其中屬2019年應屆畢業生的,可放寬至取得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5.崗位表中年齡規定40周歲以下是指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35周歲以下是指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招聘考試: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因違法違紀正被調查處理的;
3、曾被開除公職或學籍的,曾被機關事業單位除名(辭退)或自動離職等處理的;
4、不能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
5、應屆畢業生截至2019年8月31日不能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
6、通山縣在編教師或已參加通山縣教師招聘待聘用的人員;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不受理報考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包括發布招聘信息、報名與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與考核、公示和聘用等。
(一)發布招聘信息
公開招聘公告信息發布點有:
1.通山縣政務網;
2.通山縣電視臺滾動字幕;
3.通山縣教育信息網。
信息發布由人社局全面負責,發布時間擬定在4月10日之前,距報名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報名工作由縣人事考試院負責組織(各用人單位委派1名工作人員參與報名),教育部門及用人單位積極配合。報名地點設在縣人社局一樓大廳,方式為現場報名。報名完畢后由用人單位對報考人員資格進行初審。對通山縣第一中學、通山縣職業教育中心(含通山二中)急需緊缺的專業崗位,根據鄂人社函〔2017〕220號文件精神不設開考比例,劃定面試成績合格線。
報名時間擬定4月17—19日。根據有關規定,報考人員每人收取考務費50元。
(三)筆試
筆試擬定在5月12日進行。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教育教學理論和學科專業知識,合計總分為100分。其中綜合知識分數占10%,教育教學理論分數占20%,學科專業知識分數占70%。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考務工作和筆試試題由縣人事考試院負責組織(筆試出卷在相關專業機構統一命題)。
筆試結束3個工作日后7個工作日內,考生可以電話查詢本人筆試成績。聯系電話:0715-2880079,時間:上午8:30至11:30。
(四)資格復審
根據筆試成績排名確定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進入資格復審和面試人數控制在1:3以內)。資格復審時考生提供身份證原件;按崗位表要求提供相應的原件和其他相關資料;在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加蓋公章)等。
資格復審由用人單位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實施。資格復審時有棄權考試的考生需本人確認并出具書面聲明。如考生在外地提供書面材料有困難的,可以通過傳真或掃描件發送聲明材料到招聘單位。對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面試資格,所缺人數按筆試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由人社局在通山縣政務網發布公告。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應聘人員弄虛作假或違規違紀的,一經發現,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