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云南昆明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直屬事業單位招聘243人公告
(二)現場資格審核
1.現場資格審核時間:參加筆試的招聘崗位根據每個崗位報名人員考試成績由到低分依次進行現場資格審核,招聘單位負責通知報考人員于面試前進行現場資格審核;學歷要求為普通招生計劃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直接進行面試的招聘崗位2019年5月27日上午9:00至5月29日下午17:00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2.現場審核地點:詳見《昆明市衛生健康委員會2019年度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計劃表》。
3.現場審核材料為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材料,例如: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提供《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身份證、CET英語等級證(CET英語成績通知單)、執業醫師資格證(或網上打印的成績單)、護士執業資格證(或網上打印的成績單)和網上打印的《2019年昆明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報名登記表》、承諾書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審核后退還)及復印件各一份。
(三)面試
1.確定面試人員:按各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各崗位招聘計劃數與進入面試人數的比例為1:2。如進入面試的人員自愿放棄面試的,按報考該崗位人員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如因特殊情況出現低于上述比例的或等額進入面試的,可正常進行面試。
2.面試方式:采取現場提問和實際操作方式。
3.面試內容:主要為招聘崗位所必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考核。
4.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5.面試注意事項:考生應持準考證及有效身份證原件提前30分鐘進入考場,禁止攜帶任何書籍、筆記、資料、報刊、草稿紙,以及各種無線電通信工具(如移動電話)、電子記事本等電子工具;開考30分鐘后遲到的不得進入考場,并取消其考試資格。
四、考試成績的計算方法、合格分數線、考察人選的確定
(一)筆試科目共兩科,卷面每科總分100分,每科成績占考試綜合成績的25%。
(二)面試總分100分,面試占考試總成績的50%。
(三)考試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科目一成績×25%+筆試科目二成績×25%+面試成績×50%。學歷要求為普通招生計劃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招聘崗位,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
(四)報考學歷要求為普通招生計劃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招聘崗位應聘人員面試合格分數線為70分;其他學歷要求的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特殊情況等額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70分。
(五)綜合成績公示:按崗位分類排名同時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http://rsj.km.gov.cn)、昆明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官網(http://wsjsw.km.gov.cn/)和昆明衛生人才網( www.kmwsrc.com.cn)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成績公示期內考生可對考分申請復查。
(六)經公示無異議的,依據考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上從到低分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考察和體檢人選。
五、考察、體檢
(一)考察及體檢由各招聘單位自行組織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實績和學習情況等,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確定為擬聘人員;招聘單位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規定執行。
(二)在考察或體檢中不合格的人員,由各家招聘單位取消其擬聘用資格,并書面告知理由。因此產生的空缺可從本崗位在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由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聘用
(一)公示
根據考察、體檢情況確定擬聘人員,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http://rsj.km.gov.cn)、昆明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官網(http://wsjsw.km.gov.cn/)和昆明衛生人才網( www.kmwsrc.com.cn)公示7個工作日。
(二)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無異議的,各招聘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為受聘人員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公示期間有異議的要及時進行調查處理,確有問題的不予聘用,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擬聘用人員與原用人單位之間簽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必須由考生本人自行與原單位解除合同,若辦理聘用手續階段原合同仍然存續,則取消其聘用資格。
七、招聘紀律
(一)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行回避制度。
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秘書、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與聘用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關系的崗位。
聘用單位負責人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招聘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三)嚴格公開招聘紀律,對違規情況,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
八、注意事項
(一)報考人員須遵守和執行網上報名時及現場資格審核所簽的“誠信承諾書”所涉及的內容。
(二)報考人員應按照國家和我省公開招聘的政策規定,提供符合規定并與招聘崗位相符的證件,對違反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擬聘用人員報到時須提供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職業(執業)資格證等相應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原件,畢業證的專業須與崗位要求一致。
(四)筆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請考生不要相信任何宣傳,以免上當受騙。
(五)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教育部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等材料,并提供相應材料的復印件一式2份。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