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北鄂州市“121人才池”計劃招聘醫療崗公告【招52人】
2.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在面試前完成,時間地點另行公告。資格復審需提供以下資料:
(1)《報名登記表》;
(2)第二代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3)按《崗位表》“報考資格條件”要求,提供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按《崗位表》“報考資格條件”要求,提供相關職稱證書、職(執、從)業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
(5)《崗位表》“報考資格條件”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提供崗位工作經歷的有效證明(簽訂的《勞動合同》和社保繳納證明或工資發放證明等)。工作經歷按足年足月累計。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等經歷不作為報考工作經歷。
(6)已在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的,提供單位同意報考并加蓋公章的書面證明;
(7)應屆畢業生提供學生證、就業協議書、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應聘崗位條件要求的職(執、從)業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
(8)按《崗位表》“報考資格條件”要求,提供其他相關資料。
(9)不按照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試資格。考生放棄資格復審或面試資格應向招聘單位出具書面聲明或將書面聲明通過傳真、微信等方式發送至招聘單位。未出具書面聲明而單位確實無法聯系考生本人的,應由招聘單位2名以上工作人員確認并記錄在案證實。
3.面試
網上注冊報名審核通過并繳費的考生直接進入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公告。公告于面試前5天在鄂州市人社局門戶網站公告。面試時須攜帶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報名登記表》。
面試成績即為考生成績,面試原始分值為100分。對只有1名考生參加面試的崗位,面試結束后是否列為體檢、考察人選,由招聘單位提出意見,主管部門審核把關,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后確定。
4.面試費
按鄂價費字【2007】18號,面試考試費50元。
(三)體檢、考察
按考生成績依招聘崗位從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選。
1.體檢
(1)體檢工作由鄂州市人社局統一組織。
(2)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執行。
(3)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經主管部門研究同意,可以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4)應聘者須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如在規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對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醫囑暫緩可能對胎兒健康有影響的體檢項目,待妊娠期結束后補做且體檢結論合格的,再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5)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申請復檢的,由申請方負擔體檢費用。
(6)招聘崗位按有關規定對應聘者體質有特殊要求的,從其規定。因考生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遞補。
(7)體檢合格的自動進入考察階段。
2.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
考察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和擬聘崗位要求,全面了解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條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現實表現以及回避關系等情況。因考生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遞補。
3.公示與聘用
招聘單位根據考生成績、體檢、考察情況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鄂州市人社局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實行崗位管理,并按所聘崗位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合同約定服務期不少于3年。
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公示反映的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行決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天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取消后空缺的崗位不再遞補。
此次招聘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辦理手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注意事項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考生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所提供的證件和信息必須真實有效,一經查實有虛假證件和信息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1.參加專項招聘的研究生是否加試筆試,請關注鄂州市人社局門戶網站公示公告。凡需加試筆試的研究生應在規定時間內下載打印《準考證》,逾期視為放棄。
2.國外、境外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
3.考場使用的身份證與網上報名注冊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考生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準考證》或《報名登記表》。
5.咨詢電話:詳見《2019年鄂州市“121人才池”計劃招聘單位咨詢電話一覽表》(附件3)。
6.招聘公示公告信息請關注鄂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門戶網站(http://www.ez12333.cn)。
7.本公告的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負責解釋。公告附件《崗位表》中所列的內容,由招聘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原標題:2019年湖北省鄂州市“121人才池”計劃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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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鄂州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鄂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9年4月17日
來源:http://www.ez12333.cn/info.aspx?newid=50883af9-23bb-4275-80ae-e21f8b5c1d73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