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安徽蚌埠學院引進碩士畢業生招聘考核公告(已更新)
為貫徹落實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安徽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省屬高校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369號)精神,根據《蚌埠學院2019年人才引進招聘公告》(以下簡稱《招聘公告》),現就做好2019年引進碩士畢業生招聘考核工作公告如下:
一、錄用形式
引進人員均采用事業單位正式編制錄用。
二、考核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
(二)堅持民主、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一律實行公開招聘。
三、招聘崗位及計劃
招聘崗位分為教學崗位和教務員、實驗員、輔導員、相關職能部門等技術及管理崗位,具體招聘計劃見網站發布的《招聘公告》。
四、招聘條件
(一)具有全日制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第一學歷須為普通高等全日制教育,境外取得碩士學位的須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
(二)熱愛高等教育管理服務工作,組織觀念和責任心強,具有吃苦耐勞、團隊合作和奉獻精神,無違規違紀行為或不良記錄,身心健康。
(三)應聘輔導員崗位人員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應聘其它崗位人員年齡要求在30周歲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達到《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文件中規定的體檢合格標準,能勝任本職工作。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錄用:
1.未在規定時間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者。
2.未按規定時間、程序等要求來校報到者或來校報到時與原單位勞動關系(含有關協議)尚未終止、解除者。
3.工作期間受過警告及其以上處分者。
4.經公示,不符合聘用條件或在應聘、面試、體檢、測試等過程中弄虛作假等不符合聘用條件者。
5.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員。
(六)其它條件按照《招聘公告》中的規定執行。
五、招聘考核程序
(一)報名及截止時間
符合應聘條件的人員,須按照《招聘公告》的要求在我校“人才招聘系統”進行注冊、報名以及職位申請,以其它形式投遞簡歷的視為無效。報名截止時間為2019年5月12日17:00。
(二)資格審查
1.各招聘單位嚴格按照招聘公告中的要求,對應聘人員所學專業、學歷學位、年齡等方面進行資格初步審查,經初步資格審查通過的應聘人員將在人事處網站公布,公布時間為2019年5月15日20:00前。
2.應聘同一崗位的,資格初審通過人數與招聘計劃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對達不到規定比例要求的,取消或相應核減該崗位的招聘計劃數。
(三)現場資格確認
1.通過資格初步審查的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和地點接受現場資格確認,時間為2019年5月17日14:30-18:00,地點為蚌埠學院行政樓二樓視頻會議室。
現場資格確認時,應聘人員須攜帶下列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身份證;
(2)本科學歷、學位證書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3)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證書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畢業生須攜帶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4)近期同底兩張1寸免冠近照;
(5)留學歸國人員須同時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如暫未取得,須持我國駐外使館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6)應聘輔導員、審計處、辦公室、學生處(思政類專業)的人員,須提供黨員(或預備黨員)證明材料,證明材料應是本人目前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出具的黨員證明材料,加蓋黨組織公章、負責人簽字。其它組織出具的證明無效。
2.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從學信網官網注冊查詢下載并打印。以上材料原件和復印件(按順序裝訂)同時攜帶,對通過現場資格確認的人員發放筆試準考證。
3.應聘同一崗位的,現場資格確認通過人數與招聘計劃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對達不到規定比例要求的,取消或相應核減該崗位的招聘計劃數,特殊情況須經研究同意后方可進行考核。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