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福建泉州市黎明職業大學招聘公告【招100人】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結合教學和管理工作需要,黎明職業大學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內工作人員(研究生學歷或高級職稱)50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
詳見《2019年黎明職業大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見附件)》。
二、招聘基本條件及要求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心條件;
5.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各項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人事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③在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查詢平臺查詢有失信記錄的人員;④現役軍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⑥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下同),或招考時要求服務期且服務期未滿的公務員,或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⑦2017年、2018年曾參加黎明職業大學公開招聘考試,已進入體檢、考察、公示及聘用程序等環節但本人提出放棄的;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不予報考。
報考者在報名時不是公務員,但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的,取消其本次考試或聘用資格。
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二)其他條件說明
1.報考代碼為01—07專技崗位的人員,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4年4月22日至2019年4月22日期間出生)。
2.報考代碼為08、09(不限專業輔導員崗位)的人員,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89年4月22日至2019年4月22日期間出生)。
3.報考代碼為10—36教師崗位的人員,若具備正高職稱,男性年齡不超過50周歲(1969年4月22日至2019年4月22日期間出生),女性年齡不超過45周歲(1974年4月22日至2019年4月22日期間出生);若具備博士學位或者副高職稱,男性年齡不超過45周歲(1974年4月22日至2019年4月22日期間出生),女性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79年4月22日至2019年4月22日期間出生);若為碩士研究生的人員,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79年4月22日至2019年4月22日期間出生)。
4.新進教師需坐班三年,兼任部分行政工作。
5.崗位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9年4月22日;資格證書、學歷學位證書取得截止時間為2019年8月31日。
6.本次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應為國家教育部門承認的學歷。報考人員取得的學歷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招聘崗位有學位要求的,報考人員取得的學位須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簡稱學位網,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詢認證。
7.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國外學歷(位)報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臺灣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證明。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可登陸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8.專業條件設置為“××類”的崗位,所學專業符合《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19年)》(以下簡稱<專業指導目錄>,可登陸泉州人社網、泉州人事考試網查詢)中“××類”所列專業的人員準予報考;將專業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崗位,符合所列專業的報考人員準予報考。所學專業與所需專業應該一致,且該專業的學歷(位)層次也必須與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學位要求相匹配。報考人員專業的確認,以畢業證書所載明的專業為準。報考人員的專業、學歷和學位條件三者之間需一致。
9.符合報考條件的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征得具有審批權限的部門同意后方可報考。
10.每名報考人員限定報考一個崗位。
11.其他具體要求見崗位信息表。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9年4月22日8:30至2019年5月10日17:00。逾期不再接受報名。
2.報名方式:網絡報名
符合條件有意報名人員規定時間內請登陸人員招聘系統注冊報名(網址:http://www.lmu.edu.cn/)。
3.報名材料: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及相關佐證材料掃描件,包括:一張個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數碼證件照。電子證件照、身份證(正反雙面)、高中畢業后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以及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書、證明材料(如職稱證明、黨員證明、研究方向證明、工作經驗證明等相關材料)。報考崗位有要求研究方向的,應同時上傳開具的研究方向證明、成績單和畢業論文摘要及目錄。其中,未正式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應上傳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報考人員報名時所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特別強調:報名時所填寫的專業名稱必須與畢業證書所寫的專業名稱相一致。凡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情況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不符合報考條件者請勿填報。
(二)資格初審
考生報名信息提交后,黎明職業大學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報考人員應在提交報名信息后及時登錄招聘平臺查詢本人資格初審結果。考生對資格初審有異議的,應在資格初審時間段內通過招聘平臺進行申訴,申訴機會僅一次,因未及時關注資格初審結果而錯過申訴機會的,后果由考生自負。資格初審要求補交材料的,應在資格初審時間段內及時提交,未按時提交視為放棄報考。申訴時間:2019年4月22日8:30至2019年5月14日17:00。資格初審結束后,考生可在黎明職業大學網站(網址:http://www.lmu.edu.cn/)查詢資格審核情況。
(三)資格復審
資格初審合格者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攜帶身份證和報名相關證件(有上傳到招聘平臺的相關附件)原件到報到地點進行資格復審。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考試考核。具體時間詳見黎明職業大學網站(網址:http://www.lmu.edu.cn/)上的考試考核安排公告。
四、考試考核
擬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應達到1:3方可開考,未達到1:3的原則上應減少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崗位的招聘計劃。情況特殊的,由我校商人社部門研究同意后方可開考。教師崗位有安排實踐技能操作環節的,按照實踐操作技能操作成績從高到低1:3進入試講環節,輔導員及其他專技崗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1:3進入面試環節。按1:3的最低成績若出現同分,一并進入試講(面試)環節。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