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南安仁縣招聘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公告【招60人】
(三)筆試
1.筆試科目。筆試采用閉卷考試形式,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分。醫療、醫技類崗位筆試科目為《醫學基礎知識》,護理類崗位筆試科目為《護理基礎知識》。
2.筆試時間。2019年5月25日。
3.筆試地點。安仁縣城內。具體地點見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考試。
4.筆試成績公布。6月上旬在指定官方網站上公布。
(四)面試
1.面試組織。面試時間及相關規定另行在安仁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告。
2.面試對象。按招聘崗位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依據筆試總成績從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如果入圍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均進入面試。面試對象達不到招聘計劃1:2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3.面試形式。面試方式采取實際能力測試(口述回答)。
4.面試內容。根據崗位要求確定,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能力素質及與擬聘崗位的匹配度。
5.面試評分幅度。面試評分采用百分制。面試評分幅度統一為25分,起評分為70分,即在70—95分區域間評分。對于面試中拒絕回答、出現重大知識性錯誤等問題的,由主評委召集評委組商議,在起評分以下酌情評分。
6.面試成績。未參加面試及面試成績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7.綜合成績合成與排名
(1)成績合成。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2)成績排名。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
(五)體檢
1.體檢對象。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2.組織實施。體檢工作由縣衛健局統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時間在安仁縣人民政府網站另行公告。
3.體檢標準。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4.注意事項。報考人員憑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參加體檢,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繳納,不按規定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六)考察
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應聘資格條件等方面的情況。組織考察時,應根據考察對象的情況采取適當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
(七)選崗
對需要選崗的招聘崗位,按照從到低分的原則以及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由考生選擇具體招聘單位,由縣人社局統一組織實施,時間另行通知。
(八)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論,經審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由縣人社局在安仁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監督電話。
(九)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填寫聘用相關材料,經縣人社局統一匯總,報郴州市人社局備案后,辦理聘用相關手續。
招聘單位應在縣人社局辦理聘用相關手續后15日內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按規定約定試用期,初次就業的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員的入職時間從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