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33人】
根據《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規定,南充市高坪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等12個區屬事業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3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F將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對象和范圍
面向全國招聘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的高校畢業生(學歷、學位含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歷、學位),并完全符合《南充市高坪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詳見附件1)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其中,2015年畢業的報考者必須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并實際持有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確認等手續;其他報考者必須在報名前取得并實際持有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責任自負。2015年8月1日之后畢業的全日制在讀生不屬于此次公招的范圍。
報名時本單位的在編工作人員,不屬本單位本次招聘對象范圍。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附件1:《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學位證上的學位,應與報考崗位的“學位”資格要求相符;報考者本人有效的畢業證所載學歷和所獲專業名稱,應與報考崗位的“學歷”和“專業條件”兩欄分別完全相符;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的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 6 號令)和《四川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6)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及尚在國省規定的最低服務期限內不能流動的。
(7)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
(8)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三)工作經歷條件
有工作經歷要求的,一律按實年(即滿周年)計算,其工作年限(含基層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15年2月28日,有“相關工作經歷”要求的,系指要求年限內全職(非兼職)從事與招聘崗位專業相關的專業工作經歷。
二、公開招聘單位、崗位和名額
本次招聘均在事業單位經批準設置的崗位內招聘。具體招聘單位、崗位及名額詳見附件1《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三、報名
本次公開招聘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15年3月25日至3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 報名
在高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四樓會議室報名(高坪區鶴鳴西路71號,原高坪區勞動局大樓),符合報考條件人員須由本人持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執業資格證(限有執業資格要求的崗位)、相關證明等有效證件資料原件、復印件(2015年7月畢業的報考者憑所在院系主管畢業生就業部門出具的就讀學歷、專業及畢業時間證明和學生證),3張近期1寸免冠照片到報名現場報名;所有考生限報一個崗位,必須在報名處留存有效聯系方式(留有座機號碼的要注明區號,留存手機號碼時要注明本地手機或外地手機);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及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進行資格審查(初審),區紀檢監察部門進行監督,資格初審合格的考生才能報名。
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和多崗位報考的,報考或聘用資格一律無效,且責任自負。
本次公招不收取筆試考試費。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