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安徽阜陽職業技術學院自主招聘公告【招38人】
阜陽職業技術學院為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1956年建校,前身為阜陽教育學院。現為全國百所國家骨干高職院校之一,是教育部優質專科高等職業院校和安徽省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學立項建設單位。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安徽省教育廳等五部門《關于深化高等教育領域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實施意見》(皖教政法〔2017〕4號)、《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國發〔2019〕4號)等規定和要求,現就2019年度公開自主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公平公正、競爭擇優;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計劃
經批準,2019年度我校公開自主招聘人員38名(見附件《2019年度阜陽職業技術學院公開自主招聘人員崗位表》),招聘公告同時在阜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http://rsj.fy.gov.cn)、官網通知公告欄(http://www.fyvtc.edu.cn)發布。
三、招聘條件
(一)熱愛祖國,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熱愛教育事業。
(二)具有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國外頒發的學歷學位證書要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畢業證取得時間截止為2019年8月31日,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應證件的應聘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或其他條件等見《2019年度阜陽職業技術學院公開自主招聘人員崗位表》。
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中的“35周歲以下”為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以此類推;工作經歷計算截止到2019年5月1日。
(四)不予錄用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
4.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6.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
應聘者采取郵箱報名,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一致、個人條件符合報考的崗位要求,具體郵箱見附件《2019年度阜陽職業技術學院公開自主招聘人員崗位表》。報名時間為公告當日起至2019年5月20日24:00(以收到郵件時間為準)。提供以下材料原件的掃描件(PDF格式):
1.按規定填寫的并有本人簽名的《阜陽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人員資格審查表》;
2.身份證(正反面);
3.學歷和學位證書(尚未取得學歷學位的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學生證和所在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持海外學歷的,須提供海外學歷證書和教育部留學生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
4.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職業資格和技能等級證書;報考專職輔導員崗位的須提供本人所在黨組織出具的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身份證明;
5.報考崗位專業方向有要求的,持國內學歷的,還需提供研究生畢業登記表和畢業院校研究生管理部門出具的專業方向的證明;持海外學歷的,需提供成績表;
6.屬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須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應聘材料以壓縮文件的形式發送電子郵件至指定郵箱,郵件主題和文件名均以“崗位代碼/專業名稱/姓名”格式命名。如“2019001/計算機軟件與理論/張三”。每人只能選擇報考一個崗位,一人多報視為報名無效,請不要重復發送郵件。填寫表格時勿修改已設置的格式參數,表格上電子照片(標準證件照)處要上傳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標準證件電子照片,表格和簡歷的紙型為A4,大小不超過2M;填寫的內容必須真實有效,現場確認時核對相關證書,聘用后再核對檔案。
(二)資格初審
1.由有關教學單位和部門對郵箱收到的報名材料進行初審,報組織人事部。
2.通過初審的人員在網站通知公告欄通知并公示。
(三)資格復審
1.初審合格人員需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所有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均須現場采像。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在規定的時間內不參加資格復審視為自動放棄。
2.資格復審時需提供報名者本人資格初審所提供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本人須在復印件上書寫“與原件一致”字樣并簽署姓名和日期),復印件均為A4紙型。同時遞交與報名資格審查表同版的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標準證件照片4張。
3.資格復審材料原則上應由考生本人到現場提供,如確因特殊情況考生本人不能前來、委托他人代審的,除按規定提供所需材料外,還需提供考生本人親筆簽名的委托書和受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資格復審結果在網站公示。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當場在其報名資格審查表上蓋“同意”章并發放專業測試準考證。
5.應聘同一崗位的人員,通過資格復審人數與崗位招聘數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根據專業緊缺情況,經校黨委會研究后,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