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廣西那坡縣全科醫生特設崗位招聘公告
為切實加強我縣全科醫生隊伍建設,鄉鎮衛生院服務能力,根據《自治區衛生健康委、人力資源社會廳、財政廳關于開展2019年艱苦邊遠地區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計劃招聘工作的通知》(桂衛人發〔2019〕5號)、《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開展艱苦邊遠地區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計劃工作實施方案〉》(桂衛人發〔2017〕46號)及《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貧困地區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的通知》(國衛辦人函〔2019〕329號)相關規定,并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全科醫生特設崗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 招聘崗位設置及職責
(一)崗位設置。
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設置在那坡縣人民醫院,并將所聘執業醫師派駐鄉鎮衛生院從事全科醫生工作的非常設崗位。全科醫生特設崗位不受縣級公立醫院崗位總量、等級和結構比例的限制。
(二)崗位職責。
特崗全科醫生按服務對象實際需求履行以下職責:
1.承擔預防保健、常見病和多發病的診療、病人康復與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與管理等連續性、綜合性、一體化服務。
2.承擔專科疾病的識別、轉診以及危重情況的應急處理任務。
3.作為全科醫生團隊的領頭人,幫助和指導團隊其他醫務人員業務水平,組織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
4.執行基本醫療保險管理服務要求,按照醫療服務質量管理與控制指標的要求,為參保人員提供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藥服務。
二、招聘范圍、條件及方式
(一)招聘范圍。
面向全國招聘。
歡迎各級醫療衛生機構符合條件的編制外聘用和退休的醫務人員積極報名。
(二)招聘名額。
根據自治區安排,那坡縣2019年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計劃指標共4個名額。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與職業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特崗全科醫生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⑴具有執業醫師資格,執業范圍注冊為臨床類別全科醫學專業或中醫類別全科醫學專業的醫務人員。
⑵具有執業醫師資格,經過省級衛生健康部門(含中醫藥管理部門)認可的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轉崗培訓或崗位培訓并考核合格的醫務人員。
⑶具有執業醫師資格,有2年以上從事臨床診療工作,能夠勝任全科醫生崗位的醫務人員。
⑷具有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執業范圍注冊為臨床類別全科醫學專業或中醫類別全科醫學專業的醫務人員。
各級醫療衛生機構應支持符合條件的人員參加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計劃。醫療機構在編人員聘用到全科醫生特設崗位后,須與原單位解除聘用合同及人事關系。
由縣級醫療衛生機構派駐到鄉鎮衛生院工作的在編全科醫生,不列入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計劃范疇。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⑴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⑵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公開招錄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⑶現役軍人;
⑷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特崗全科醫生招聘工作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由縣衛生健康局會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共同組織實施。招聘具體程序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和《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用人機制的指導意見》(桂人社發〔2015〕37號)的規定和要求進行。公開招聘主要采取考核方式進行,并不受招聘崗位人數與報考人數1:3比例的限制,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臨床實踐能力和綜合素質。對應聘前無工作單位的醫務人員,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臨床實踐能力等。
三、特設崗位全科醫生管理
(一)簽訂合同。設置全科醫生特設崗位的縣人民醫院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與特崗全科醫生簽訂聘用合同,聘期4年,合同中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二)考核管理。縣級公立醫院根據聘用合同確定的崗位職責任務和工作標準,在聽取服務對象意見和評價的基礎上,強化對特崗全科醫生的年度考核。
鄉鎮衛生院要設立全科醫療科,或在內科、中醫科增設全科崗位,搭建工作平臺,鼓勵特崗全科醫生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均衡考慮特崗全科與公共衛生工作量,加大臨床工作量,做好特崗全科醫生日常管理和績效考評,并定期通報縣級公立醫院。
對成績突出、考核者,在績效工資分配時予以傾斜;對考核不合格者,按照規定調整工作崗位,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