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江蘇揚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招聘醫藥護技崗位人員41人簡章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參照公務員招錄有關考察(政審)規定組織實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統籌負責。
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現計劃缺額時,均按該崗位入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名單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按規定在有關網站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考生監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按規定權限、程序備案后,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在聘用資格備案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畢業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于2019年畢業的留學人員須提供學位證書、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獲準被聘用的人員如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聘用協議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勞動等關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處理。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聘用資格備案后放棄聘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因資格審查或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應資格時,市衛健委和招聘單位及時告知考生取消資格決定的內容及依據等。聘用工作按照事業單位崗位聘用有關規定執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員實行6個月試用期制度(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資格,自謀職業。聘用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五、紀律監督。招聘工作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有關政策和工作紀律。堅持招聘政策、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考試成績、聘用結果面向社會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的監督,增強招聘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邀請市紀委監委等部門對招聘工作全過程進行檢查、監督。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立監督舉報電話:市紀委監委:0514-87012987,揚州市紀委第五派駐紀檢組:0514-87959817。
六、簡章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項,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七、本簡章由揚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14-87959810 0514-87969820
原標題:2019年5月揚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醫藥護技崗位工作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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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月揚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醫藥護技工作人員崗位條件簡介表.xlsx
揚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19年5月10日
來源:http://wjw.yangzhou.gov.cn/yzwshjh/zpzl/201905/79d81aa3029c41459ab5e4cc956663fc.shtml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