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北黃岡紅安縣教育系統專項招聘教師公告【招300人】
(二)公開報名
本次教師專項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19年5月20日至31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報名期間的節假日不休息,正常接受報名),共計12天。
2、報名地點: 紅安縣直機關幼兒園一樓會議室(縣紅坪大道35號)。
3、報名所需資料及要求:
(1)報名材料:
①《紅安縣教育系統2019年專項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2,以下簡稱《登記表》)填寫完整后打印一式二份;
②有效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身份證正、反兩面復印);
③近期免冠無修正白底1寸彩色證件登記照6張;
④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如:學歷、學位等,具體詳見《崗位表》);
⑤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原件、復印件。
(2)報名要求:
①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有關信息,誠信報考。報考人員要對照《崗位表》“報考資格條件”要求,填寫和提供材料,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考生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證件,填報內容虛假,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核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
②報考人員在報名和考試時必須使用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所提供的照片必須為近期免冠登記照(即近期免冠1寸白底正面證件照)。
③根據《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服務期間和服務期滿有關政策的意見》(鄂人社發〔2010〕36號)等文件規定,對“三支一扶”計劃項目人員實行優惠政策。截止2019年7月31日,“三支一扶”服務期滿(服務期限不低于2年)且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人員,報名參加本次專項招聘,須提供《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期滿證書》(2019年7月31日服務期滿的,提供服務地三支一扶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相關證明)享受加分政策。已經等途徑成為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三支一扶”人員加分政策優惠。可享受優惠政策的“三支一扶”計劃項目報考人員,如報名期間(2019年5月20日至5月31日)未能提供相應加分證明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享受本次招聘考試筆試加分優惠政策。
④報名時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填寫的聯系方式務必真實準確,電話號碼不得隨意變更,保持電話隨時暢通,以便于聯系。招聘期間,報考多個崗位或因考生通訊不暢未能與其取得聯系的,經記錄備案,視同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4、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嚴格按照崗位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填寫打印的《登記表》和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查。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發現有違紀違規、提供虛假信息、不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
(1)關于報考相關截止時間:年齡截止日期為2019年5月31日(1988年5月31日至2001年5月31日期間出生的,即: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3年5月31日至2001年5月31日期間出生的,即: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畢業(學位)證取得時間截止2019年7月31日(報名時,往屆須按要求提供畢業<學位>證;2019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畢業院校出具的證明)。對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應證件的考生,取消其應聘資格。
(2)關于學歷的說明:《崗位表》中學歷及其他要求欄標明的 “全日制中專及以上學歷”,指具有教育部承認的國內全日制中專及以上學歷的人員;“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指具有教育部承認的國內普通高校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的人員;“全日制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指具有教育部承認的國內普通高校本科且具有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的人員。
(3)關于崗位所需專業。各崗位所需專業詳見《崗位表》。專業名稱參考教育部2015年頒布的《普通高等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及2016年增補專業、2012年頒布的《普通高等本科專業目錄》、1997年頒布的《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和《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8年4月更新)進行擬定,并按本科、研究生專業目錄進行逐一明確。允許報考的相近專業逐一列出,避免出現專業交叉不清、難以界定的現象。對部分學科門類、一級學科和二級學科名稱相同易混淆的專業,采取備注代碼的形式予以明確。對部分教育部專業目錄中沒有收錄的專業,與崗位專業要求緊密相關的,經用人單位同意,可以報考。
(4)其他有關條件的說明:報考高中、鄉鎮幼兒教師崗位的,須具有相應學段的教師資格證;報考鄉鎮初中教師崗位的,須具有相應學段或高學段教師資格證;報考鄉鎮小學教師(計算機教師除外)崗位,具有相應學段或高學段教師資格證的,學歷層次可放寬到全日制專科學歷。參加報考的2019年應屆畢業生,可放寬至取得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已申報教師資格認定,暫未取得資格證書的,報考時須出具認定部門符合獲得教師資格認定的相關證明。
5、繳費
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按鄂價費字〔2007〕18號文件規定,繳納筆試費用50元,未及時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
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可免除考試費,但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農村特困大學生須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并蓋章);享受國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須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證明和低(復印件)。
6、領取準考證
報考人員于2019年6月10日至11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攜帶本人身份證到紅安縣直機關幼兒園一樓會議室領取準考證。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