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貴州貞豐縣招聘事業單位人員醫療崗公告【招39人】
根據省人社廳《關于印發<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的通知》(黔人社廳發〔2013〕10號)、州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州人事局關于貫徹<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州府辦發〔2006〕48號)規定,為進一步加強我縣人才隊伍建設,決戰脫貧攻堅決勝全面小康提供人才支撐和智力。經縣人民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3名。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順利實施,特制定本簡章。
一、 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在貞豐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進行,具體工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以下簡稱“縣招聘辦”)。
二、招聘原則和程序.
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實行公開招聘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
招聘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布招聘簡章、現場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報批、聘用審批等程序進行。
三、招聘計劃及職位
2019年貞豐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3名(其中:教師4名、衛生健康系統職位39名)。具體招聘職位及要求詳見《2019年貞豐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
四、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教師職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師范類院校本科及以上應往屆畢業生。
2.衛生健康職位:具有國家承認大專及以上學歷應往屆畢業生(護理、助產、護理學專業須具有護士資格證)。
(二)報考條件
報名參加公開招聘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3.18周歲以上(2001年5月28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3年5月28日及以后出生)。
4.聘用到貞豐工作后,須在貞豐縣服務滿5年(5年內申請調離貞豐縣的,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系)。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報考專業參考《貴州省公務員招錄考試專業參考目錄(試行)》(附件4)。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作為本次招聘對象: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2.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9年應屆畢業生。
3.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
4.“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截止2019年5月28日,仍在職在編的公務員(含選調生)、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人員除外)。
5.曾受黨政紀(含在高校、企業)處分或近三年在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人員;曾在機關企事業單位被開除或被辭退的人員。
6.正在接受司法、紀委監委立案審查調查的人員。
7.在各級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行為的,且仍在不得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期限內的。
8.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2016年1月1日以前的按當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執行)。
9.在此次招聘過程中發現有弄虛作假、違紀違規行為、不良記錄等情形的。
10.人民法院認定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或經有關政府行政主管部門認定存在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人員。
11.不符合此次招聘對象、報考條件或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12.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第二十七條和相關規定的,存在回避情形的。
13.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五、報名、資格審查及加分政策
(一)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的方式進行(每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如有同時填報兩個或兩個以上職位的,則取消該考生的考試資格。)。
2.報名時間:2019年5月29日— 5月31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3.報名地點:貞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1樓)人力資源市場
4.考務費:100元/人。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