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自治區塔城市城建監察大隊招聘公告【招80人】
(二)筆試
1、考試內容:筆試成績滿分100分,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考試采取閉卷答題方式進行。公共基礎知識占60%,專業知識占40%。
2、試卷命制:筆試試卷由塔城市城建監察大隊工作人員招聘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命制(試卷采用漢語命題)。
3、筆試語種:漢語答題。
4、筆試時間和地點:
時間:2015年4月7日。
地點:另行通知
考生按準考證標明的注意事項及有關要求,攜帶本人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準考證按時參加筆試。
5、筆試合格分數線
根據考試情況,由塔城市城建監察大隊工作人員招聘領導小組確定合格分數線,與筆試成績一并公布。
6、筆試成績的公布:在塔城市政府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塔城市城建監察大隊公示筆試成績。
(三)面試
1、時間:2015年4月9日
2、地點:市委黨校
3、根據筆試成績,達到分數線者全部進入面試。
4、面試成績在塔城市政府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塔城市城建監察大隊公示。
(四)體檢
1、體檢入圍人員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2、考生統一組織到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其體檢標準參照人事部、衛生部印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復查只能進行一次,可在指定醫院進行復查,體檢不合格者不能聘用。體檢費由考生自理。
(五)政審
政審工作由塔城市城建監察大隊工作人員招聘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并填寫《塔城市城建監察大隊工作人員招聘政審表》。
(六)遞補
筆試、面試、體檢不合格,出現空缺時,可按排名依次遞補。
(七)聘用待遇
每人每月2600以上(含社保)。
五、組織領導及監督
市紀檢委對招考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凡參與招聘工作的面試考官及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規定的程序和原則,并實行公務回避。對違反規定的,視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黨紀、政紀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違反規定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考試資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原標題:塔城市城建監察大隊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塔城市城建監察大隊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
2015年3月20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