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福建平和縣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資格復核公告
為切實做好選拔教師的工作,根據《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中共福建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19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 》(閩教師〔2018〕96號)及《漳州市2019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方案》規定,結合本次我縣招聘工作的實際,通知如下
一、復核對象
我局擬對報考我縣新任教師崗位且參加全省統一組織考試,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及以上的考生,按筆試成績(含加分)從到低分,以職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復核對象,名單詳見本公告附件(咨詢電話:0596-5233920)。
二、復核時間
2019年5月28日至5月30日上班時間,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復核地點
平和縣教育局人事股。
四、復核材料
考生持報名登記表(報名網站打印)、身份證或戶籍材料、畢業證書、學信網電子注冊備案表、教師資格證、報到證、準考證等原件及以上各證復印件一份(按以上順序裝訂)到平和縣教育局人事股進行資格復審,且注意提交相應的說明材料。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或審查不通過者取消錄聘資格,不予錄聘。
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書及報到證的,必須提交由所在出具說明材料(必須2019年8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師資格證書必須在2019年3月10日前取得(取得教師資格筆試合格證、面試合格證及普通話合格證等三證,或提供由相關部門出具的在2019年3月10日前的成績單或是的結論,視同持有(取得)教師資格證書)。
截止2019年3月10日,已在編人員不在此次招聘范圍。已經在民辦、企業等非機關事業單位參加工作的報考者,應征得所在單位同意后方可報名,在資格復審時提交所在單位同意其報考或解除勞動關系的情況說明,否則取消資格復審。
五、遞補。
因未按規定時間參加復審及復審不通過產生的崗位差額,根據筆試成績(含加分)依次遞補復審,遞補復審時間另行由教育局電話通知。
原標題:平和縣2019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資格復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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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縣教育局
2019年5月20日
來源:http://www.zzsyzp.com/policyinstruct/2019/1558341934460.html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