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內蒙古呼和浩特市中小學引進人才公告【招200人】
4.設立面試合格分數線。面試合格分數線設定在80分,低于80分的,不予聘用。
5.面試工作結束后,由各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按照每個崗位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和該崗位計劃引進人數,等額確定進入考核的人選,并在面試場地進行公布。
6.同一崗位引進計劃內最后一名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出現并列的,通過加試成績高低排序(加試形式由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根據實際確定),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范圍的人選。
(四)體檢和考核
1.體檢工作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具體組織實施。符合引進條件第4條的人員不進行體檢。體檢項目或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進行。
對于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并依次遞補。
2.考核工作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具體組織實施。考核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擬聘用崗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素質、工作或現實表現、個人誠信、報考資格條件的真實性以及需要回避等情況。被考核對象棄權或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遞補。
報考人員應在20日內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檔案及相關材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依次遞補。
(五)公示和聘用
1.對考核合格的擬引進人員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期限為7個工作日。監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相關程序,由各級編制部門、人社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其中,符合引進條件第3條的,辦理聘用手續;符合引進條件第4條的,辦理調動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實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所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2.擬引進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所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六)建立報考人員考試誠信檔案
為強化報考人員的誠信意識,杜絕考試替考、舞弊等違紀違規行為,確保本次引進工作公平、公正進行,報考人員在報名前須簽定《報考人員考試誠信承諾書》,并建立報考人員考試誠信檔案。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引進工作全過程,任何階段發現報考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相應資格。對違反規定的已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七)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在引才工作期間,要保持通訊暢通,因個人原因造成信息溝通不暢而影響引進結果的,責任自負。
四、引進人才相關待遇及要求
(一)列入事業編制,享受我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同等標準的工資福利待遇及相關社會待遇。
(二)在原單位已納入事業編制管理的,按原單位聘用的崗位進行聘用,其中,具有中、高、正高級職稱,且在原單位未聘任到相應崗位的人員,可直接聘任到中級十級崗位或高級七級、四級崗位。如用人單位無空缺崗位,市人力資源社會局按程序設置特設崗位。
(三)符合《呼和浩特市推進人才優先發展戰略的若干措施(試行)》、《呼和浩特市培養引進使用高層次人才規定》的,可按相關規定享受相應待遇。其中,引進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境外大學(2018-2019年QS世界排名前1000名)和國內“雙”高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到我市事業單位工作,給予10萬元的安置費。引進的博士、碩士研究生工作滿1年,考核合格后可擔任正科、副科級領導職務;工作滿2年的碩士研究生,表現的可擔任正科級領導職務,工作滿3年的博士研究生,表現的可擔任副處級領導職務。
(四)優先安排引進人才的子女入托、入學(中小學)。
(五)引進人才的合同服務期為6年,在合同約定服務期內不準脫產考研、不得離開教育一線或調離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統。
網上報名技術支持咨詢電話:0471-3690468
政策咨詢電話:0471-3987336
對崗位資格條件的咨詢,查看《引進人才崗位表》用人單位聯系電話。
原標題:2019年呼和浩特市中小學引進人才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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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呼和浩特市委組織部
呼和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
2019年5月23日
文章來源:http://www.hhpta.org.cn/html/4/Content733.html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