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吉林延邊州各縣市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974人】
四、招聘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滿分100分,不設及格分數線。
筆試試卷采用客觀題、使用標準化答題卡,考生使用2B鉛筆涂卡作答,讀卡機閱卷。本次考試不接受考試成績復核申請(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除外)。
中小學教師崗位筆試科目為《教育學心理學》,幼兒教師崗位筆試科目為《幼兒教育學心理學》,護士崗位筆試科目為《護理學》,其他崗位筆試科目為《通用知識》(崗位筆試科目詳見附件1,《通用知識》考試大綱詳見附件4)。
全州筆試考點分別設在各縣(市),筆試時間為7月6日上午8:30至10:00,筆試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考生考試時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同報名時使用的身份證一致)進入考場。每名考生需自備黑色碳素筆或中性筆、2B鉛筆和橡皮。
醫生、舞蹈、教練員及其他特殊崗位,采取免筆試直接面試的方式進行(免筆試崗位考試內容詳見附件1)。
使用研究生以上學歷報考的考生,且符合崗位資格條件所需專業的,免筆試直接面試,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
根據《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征兵工作的意見》(吉政發〔2016〕25號)精神,對符合在我省參軍入伍并服役期滿、退出現役,且符合報考條件的自主就業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經相關部門審核通過后,對符合加分條件的,在筆試初始成績的基礎上加5分,并在延邊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官方網站進行公示。
(二)面試
筆試結束后,從到低分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參考人數確定面試人選,如多人筆試成績相同且同時進入1:3比例的,一并進入面試。具體面試時間、地點、方式,詳見延邊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發布的《2019年延邊州各縣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通知》。
1.面試前,由各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分別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資格條件復審時,面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學位證、工作經歷證明及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并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2.經國家或我省統一選派、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已報考了服務基層項目崗位的人員,面試前攜帶本人服務合同原件、服務單位出具的證明和服務期滿的考核材料及本人身份證,送交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進行資格條件復審。
3.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試講、專業知識答辯、專業技能操作等方式進行。面試實行百分制,滿分100分,及格線60分。考生面試順序通過現場抽簽決定,考官現場打分,成績現場公布。
(三)考試成績計算方法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計算考試總成績,滿分100分,及格線60分,其中筆試成績占45%、面試成績占55%;免筆試崗位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滿分100分,及格線60分。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五、體檢
面試結束后,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在考試總成績達到及格線以上人員中,從到低分順序,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如考試總成績相同,以在我省參軍入伍并服役期滿、退出現役的自主就業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及以上(立功受獎等次高或等次相同次數多)者優先錄取,其他人群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工作由各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組織相應體檢人選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其擬聘用人選資格,并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并在該崗位考試總成績達到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七、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八、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的,招聘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由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辦理相關手續。2019年延邊州各縣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人員實行試用期和服務期制度。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紀律要求
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筆試、證件審核、面試、體檢、考察、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或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均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同時,對于公開招聘過程中應聘人員、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