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福建龍海市小學新任教師招聘資格復核通知
根據《2019年漳州市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方案》精神,我局擬對報考我市中小學新任教師崗位且參加全省統一組織考試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進入1:1的考生進行資格復核。請以下考生(詳見附件)于2019年5月30日-5月31日兩天(法定上班時間)到我局人事股(三樓圖書室)進行資格復核。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核者,視為自動放棄本次招聘考試,若出現資格復核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審查遞補。經資格復核合格確定為體檢對象的考生,我局將在龍海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的教育信息專欄進行通知,請考生務必關注相關通知,具體網址如下:http://www.longhai.gov.cn/cms/html/lhsrmzf/jyxxzl/index.html
資格審核需提供以下有效證明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簿(戶口地址頁和本人頁復印在同一面);
2.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未領到畢業證書的應屆生可提供就讀院校的畢業證明,須注明是否全日制師范類專業畢業);
3.《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有學位條件要求的,須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上可查詢認證;
4.報到證(未領到報到證的應屆畢業生可提供就業推薦表;報到證未能體現師范類的,還須提供就讀院校的證明或畢業生成績登記表復印件);
5.教師資格證等相關材料,其中,2019年3月10日前取得〔取得教師資格筆試合格證、面試合格證及普通話合格證等三證,或提供由相關部門出具的在2019年3月10日前的成績單或是的結論,視同持有(取得)教師資格證書〕,報考語文職位的,還需提供普通話等級證書;
6.已經在民辦、企業等非機關事業單位參加工作的報考者應提交所在單位同意其報考或解除勞動關系的情況說明,否則取消資格復審;
7.網絡報名登記表(只提供打印件);
8.近期免冠與報名表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1張(照片背面用圓珠筆注明招聘崗位和姓名)。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原件審核后退還本人),證明材料加蓋公章有效。
根據招聘方案規定,我局對考生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程,一經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招聘方案規定或不符合招聘職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核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未盡事宜,按《2019年漳州市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方案》規定執行。
原標題:關于龍海市2019年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資格復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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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海市教育局
2019年5月22日
文章來源:http://www.longhai.gov.cn/cms/html/lhsrmzf/2019-05-22/255252585.html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