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福建長汀招聘疾控中心、衛生監督所、鄉鎮衛生院(社區)編內專技人員公告【招27人】
為加強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充實基層醫療單位技術力量,經中共長汀縣編委會2019年第一次會議研究同意,報市人社局(龍人社〔2019〕105號)核準,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疾控中心、衛生監督所、鄉鎮衛生院(社區)編制內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27名,現將具體工作方案公告如下:
一、 招聘對象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熱愛本職工作。
4.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職,符合福建省公務員考錄現行通用體檢標準和衛生行業規定,護理人員矯正視力1.0以上無過敏體質。
(二)具體條件要求
1.詳見附件1《2019年長汀縣疾控中心、衛生監督所及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崗位(職位)表》。
2.招聘范圍全市指:①2019年 5月20日(含)前 常住戶口在龍巖市轄區內的;②龍巖市籍生源,戶籍尚未遷回龍巖市轄區落戶的;③2019年 5月20日(含)前取得龍巖市轄區居住證的。
3.年齡30周歲指1988年 5月20日以后出生,35周歲指:1983年5 月20日以后出生。
4.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資格證書等各項資格認定截止時間為2019年5 月20 日。2019應屆生學歷、學位證書需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
5.報考者的學歷、學位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www.chsi.com.cn)、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簡稱學位網,www.cdgdc.edu.cn)上可查詢認證。
6.本次招聘以《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19年)》作為專業條件設置和審核的依據。報考者要如實填寫所學專業,所學專業以畢業證書上注明的專業為準。
7.在職人員在報考時應征得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在“報名表”相應欄上簽署意見并蓋章)。如確在報名時無法提供,經申請最遲應于考核工作開始前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其報考、同意辭職或已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否則取消相應資格。
(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長汀縣現有在編工作人員(含試用期);
2.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與鄉鎮衛生院簽訂了就業協議的本(專)科畢業生和已簽訂龍巖市鄉鎮衛生院臨床醫學專業本(專)科定向委培生定向服務協議的畢業生;
3.長汀縣在編工作人員因辭職、解聘(含自動離職)至2019年5月20日止未滿三周年的;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正在接受立案調查的人員,以及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后未達到重新錄用最低年限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聘、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失信被執行人;法律法規規定不能報考情形者不得報考。
二、報名時間、地點和方式
(一)報名時間:2019年5月24日至6月14日(正常工作日)。
(二)報名地點:長汀縣衛生健康局人事股(長汀縣汀州鎮環城中路14號衛健局3樓人事股)。聯系人:陳女士。電話:0597-3160319。
(三)報名方式及提交材料:
本次招聘實行現場報名,如實填寫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2),每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專業。報名時提交:
1.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個人簡歷一份。
2.提供以下證件的原件(原件查驗后退回)和復印件:身份證、戶口簿或居住證、學位證書、畢業證書(需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歷查詢打印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二維驗證))、已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執業資格證書。
3.長汀縣生源戶口在本市外的需提供初(高)中畢業證書。
4.現是鄉鎮衛生院編外聘用人員需提供單位法人簽字并蓋公章的在崗聘用證明,證明要如實注明連續聘用時間和年限。
5.報考新橋中心衛生院中醫學專業,疾控中心、衛生監督所、濯田中心衛生院預防醫學專業,童坊衛生院藥(劑)學專業,汀州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臨床醫學、康復醫學、康復治療技術專業崗位的,報名時在《公開招聘報名表》需注明報考單位。
(四)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人員認真填寫核對報名信息和崗位信息,確保報名信息真實、準確,如因報名信息填寫不真實、不完整、書寫失誤造成的后果,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委托他人填寫或報名的,若報名信息出現上述情況,視為考生本人報名,責任由考生自行負責。
2.提交的報名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提交材料與實際不符或有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3.報考人員須確保所留聯系電話準確、通暢,以便考試準考證領取等考務信息通知,因所留電話不準確或不暢通導致無法聯系的,造成后果自行負責。
4.本次招聘有關信息將通過“健康長汀”微信公眾號、長汀縣人力資源網(http://www.ctrlzy.net/)予以發布,請報考者及時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五)領取準考證
1.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由人社、編辦、衛健等部門相關人員對報考人員材料進行初審,經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發給筆試《準考證》。
2.領取準考證及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參加筆試的報考者須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進入考場,并自帶黑、藍鋼筆、2B鉛筆、橡皮擦、墊板及小刀。筆試采用機讀答題卡,統一使用2B鉛筆涂卡作答。
三、考試
(一)考試形式
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試卷委托第三方命題。
(二)筆試
1.筆試科目:題型全部為客觀題,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考試不分專業,考試內容:《醫學基礎知識》,滿分100分。
2.筆試合格線:實際參加考試人員的平均分下調10分即為合格線。
3.筆試時間另行通知,預計7月份。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