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上半年廣東佛山市直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公告【招4人】
為滿足市直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需要,2019年上半年我市市直事業單位現面向社會統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等規定,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和崗位
參加本次招聘的市直事業單位共23個,招聘崗位共51個,計劃招聘事業單位編制工作人員63名。各招聘單位、崗位、人數、條件及其他情況詳見《2019年上半年佛山市直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和各單位招聘公告(附件2)。
二、薪酬待遇
工資待遇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三、招聘范圍
面向社會。
四、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基本條件及崗位任職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3.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三)應屆畢業生報考的要求
1.用人單位在招聘公告內明確要招應屆畢業生的,應屆畢業生方可報考,應屆畢業生年齡不限。
2.本次招聘的應屆畢業生指列入國家招生計劃、具備派遣資格的2019屆,或在2019年6月10日前符合擇業期政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3.2019年應屆畢業生報考時須提供就業推薦表。
4.2019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報名和資格審查
招聘公告在佛山組織工作網和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上發布,公告時間為10個工作日。
(一)報考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只能選擇本次招聘的一個崗位報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報考人員均須于報名開始之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執業資格及職稱證書;2019年應屆畢業生報考時須提供就業推薦表;境外留學歸來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及有關證明材料。
3.本次所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名稱均參照《廣東省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包括境內及境外)未列入《廣東省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的,可選擇招聘公告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相近。境內高校畢業生,須提供原畢業院校出具的認定為相近專業的證明后方可通過資格審查;境外高校畢業生,須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學歷學位認證材料、學業成績單、參照認定的專業名稱及代碼,統一由招聘單位收集并提交給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委托高校組織專業人員對學科專業相近進行鑒定,并出具相關證明后方可通過資格審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