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內蒙古青山區合同制人員招聘公告【50人】
根據工作需要,本著“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現結合青山區的實際,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人數
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50人,依崗位及專業分別劃線進行招聘,如報考人數不足,按照報考人數與招聘人數4:1的比例確定招聘人員數量。具體招聘崗位如下:
1.環境監察協管員24名。其中,法律專業人員2名,理工類專業人員22名。
2.勞動協管員26名。其中,法律專業人員3名,會計、審計、財務管理等專業人員5名。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包頭市常住戶口;
2.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專科以上學歷;
4.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責任心強、身體健康且能勝任崗位需要。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治安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受過處分,或因違紀違規被用人單位解聘的;
3.有犯罪或違法、違紀嫌疑尚未查清的;
4.現青山區合同制工作人員;
5.其他不適應聘用條件的情形。
三、招聘人員管理
(一)使用方向
環境監察協管員主要在包頭市環境保護局青山分局從事環境監察執法輔助和在線監控等工作;勞動協管員主要在青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從事社會保險業務和勞動監察執法的輔助工作。
(二)管理模式
聘用人員實行合同制管理,合同實行一年一簽,與青山區人力資源服務中心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辭退。
(三)相關待遇
聘用人員試用期間,每人每月工資1800元,試用期滿考核合格錄用者,每人每月工資2100元,同時辦理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及生育保險。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