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上半年廣東東莞市招聘事業單位人員醫療崗公告【招3人】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等規定,我市組織193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398名工作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一)招聘對象分為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兩類。
1. 應屆畢業生是指2019年畢業并于同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社會人員是指除應屆畢業生外,已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名時畢業未滿1年的視為應屆畢業生,已滿1年的視為社會人員。
2. 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按招聘對象類別對應報考。招聘對象為“不限”的崗位,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均可報考。
3. 根據《關于實行廣東省普通高等畢業生就業擇業期政策(試行)的通知》有關規定,符合擇業期政策有關規定的高校畢業生,可報考招聘對象為“應屆畢業生”的崗位(擇業期政策解讀見報考指南第4點)。
4. 2019屆畢業生及擇業期內高校畢業生報考招聘對象為“不限”的崗位,不受該崗位年齡、專業技術職稱、執業資格及工作年限的限制。
(二)根據《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打贏人力資源社會扶貧攻堅戰三年行動方案(2018-2020年)》文件精神,鎮街(園區)事業單位劃出10%的崗位用于定向招聘(定向招聘政策解讀見報考指南第5點)。符合定向招聘條件的考生方可報考定向招聘崗位。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 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4.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 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內的。
2. 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3. 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 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 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學生、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職人員。
6. 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 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制人員,執行國家及省、市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四、報名辦法
(一)網上報考
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本公告及《報考指南》,準確把握報考崗位的具體條件,確認符合后,于2019年6月11日上午9:00至6月13日下午4:00登錄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報名地址:http://www.sydwzl.com/dongguan/
(二)系統初審
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完善個人信息后,選擇一個職位報名。報名系統實時對報考人員信息進行初步審核,未通過初審的,不能繼續報名程序。考生在系統報名后參加現場資格復審。
(三)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考生本人于2019年6月11日至6月1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攜帶資格復審材料(詳見報考指南14點)原件及復印件到指定地點(附件3)參加資格復審。未按規定進行資格復審的或資格復審不通過的取消考試資格。
(四)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于2019年6月27日至28日登錄報名系統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
(五)報名注意事項
1. 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本公告,符合崗位要求的所有資格條件方可報考。凡不按規定條件報名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報考資格。
2. 報考人員報名時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并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人員須誠信報名,提交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考試或聘用資格。有偽造、變造學歷、學位、職稱等證件或工作經歷證明等行為的,按規定追究個人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 報考人員須按《廣東省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4)進行報考,所學專業應符合報考職位的專業要求。
4. 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員工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面試前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5. 專業技術崗位不設開考比例,按通過資格復審人數開考;管理崗位設置1:3的開考比例,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減少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聘。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