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上半年四川攀枝花市教育和體育局直屬招聘教師資格復審及領取面試通知書公告
根據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攀枝花市教育和體育局《關于攀枝花市教育和體育局2019年上半年直屬公開招聘教師的公告》規定,現就資格復審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進入資格復審人員
資格復審工作由各招考單位負責,根據參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和具體招聘崗位的招聘名額,從到低分按3: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筆試總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19年6月13日—6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6月14日18:00前未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三、資格復審地點
攀枝花市教育和體育局6樓會議室,聯系咨詢電話:0812- 3332281,地址:攀枝花市東區臨江路62號(攀枝花廣播電視大學旁)。
四、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考生在接到資格復審通知后,應持以下材料進行資格復審:
1、《報考信息表》2份(請在報名網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張貼近期2寸免冠證件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高校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2019屆高校畢業生須提供學生證原件和簽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
4、我市在編在崗中小(中職)教師報考者,須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同意書。
5、服務期未滿的國家和省項目志愿者報考的,需提供相應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黨委組織部門和政府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政府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團委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政府民政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政府教育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6、崗位條件要求的其它證件材料原件、復印件和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原件。
7、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2019年應屆畢業生,應提交教師資格認定部門已受理教師資格認定申報材料的《回執單》(須加蓋認定部門公章)及復印件1份。
考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證件和證明材料的,取消面試資格;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五、通過資格復審的面試考生,憑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領取面試通知書并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每人。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考生憑《面試通知書》和本人有效身份證參加面試。資格復審出現的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監督舉報電話:
攀枝花市紀委監委駐市人力資源社會局紀檢監察組: 0812-3350130
攀枝花市紀委監委駐市教育和體育局紀檢監察組:0812-3348330
咨詢電話:
攀枝花市教育和體育局人事科:
0812—3332281
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事管科:
0812—3355727
原標題:攀枝花市教育和體育局2019年上半年直屬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復審及領取面試通知書有關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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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半年攀枝花市教育和體育局直屬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x
文章來源:http://www.pxrc.com.cn/Article/Content/76dcb393-27dd-4a1f-8d95-51629210973a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