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貴州印江縣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公告【招24人】
為加強我縣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優化事業單位人員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的通知》(黔人社廳發〔2013〕10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銅人社通〔2014〕125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同意,決定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41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完成,特制定本簡章。
一、組織領導
為確保本次公開招聘工作順利實施,成立印江自治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招聘領導小組”),負責本次招聘工作的組織領導。縣招聘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以下簡稱“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日常工作。
二、招聘原則及程序
公開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遵循“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報名、公開考試、公開聘用、公開監督并按照招聘計劃、發布公告、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專業技能測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三、招聘職位及人數
本次計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41名,其中:教育類人員56名、衛生類人員24名,綜合類人員61名。具體招聘單位、職位及條件詳見附件1《印江自治縣2019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
四、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具有國家承認大專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部分職位放寬到中專(中師、普師、中職、高中、職高、技校)學歷。
2、選聘在印江自治縣服務的 “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等四項目服務人員(以上人員統稱“四項目服務人員”)。
3、印江自治縣村(農村社區)擔任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以下簡稱“村干部”)連續任滿一屆或連續任滿三年且仍在任的。
4、在印江自治縣服務的“山村幼教志愿者”。
5、印江自治縣戶籍(生源)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和駐印部隊隨軍家屬。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報考年齡:年齡在18周歲以上(2001年6月3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3年6月3日以后出生);面向村干部招聘職位年齡放寬到43周歲(1975年6月3日以后出生);
4、面向“四項目服務人員”招聘的職位,限2019年8月31日前在印江自治縣服務滿2年及以上且服務期間年度考核合格的人員;
5、限印江自治縣戶籍報考的部分職位,印江自治縣戶籍限于2019年6月3日前在印江自治縣登記入戶滿一年及以上;印江自治縣生源限原為印江自治縣戶籍,到異地就學的人員;
6、面向“村干部”招聘的職位,限2019年12月31日前在印江自治縣村(農村社區)擔任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以下簡稱“村干部”)連續任滿一屆或連續任滿三年且仍在任的符合招聘職位條件的人員,報考學歷放寬到中專(中師、普師、中職、高中、職高、技校)及以上;
7、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招聘的職位,限印江自治縣戶籍或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生在校期間入伍退役后完成學業或畢業后應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8、面向“隨軍家屬”招聘的職位,限2019年6月3日仍在印江縣服役的軍隊干部隨軍家屬;
9、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10、具有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印江自治縣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含試用期)人員。
2、未經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和當地同級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
3、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2019年應屆畢業生和委培生。
4、截止2019年6月3日服務期未滿,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特崗教師。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6、因貪污、行賄受賄、侵占公私財產、泄露國家秘密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
7、因其他原因受到黨紀、政紀處分仍在影響期內的。受黨紀、政紀處影響期滿,但存在影響招聘聘用的。
8、曾被開除公職或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事業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
9.人民法院認定為失信被執行人的。
10、聘用后的職位即構成人事部令第6號所列需回避情形的。
11、不符合職位的招聘對象、報考條件或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12、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13、經“縣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報考的人員。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