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東寧陽縣公立醫院招聘160人簡章
根據我縣公立醫院工作需要和崗位空缺情況,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魯人社發〔2015〕6號)和《轉發<關于印發山東省實行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的通知》(泰人社發〔2018〕21號)等有關規定,現將2019年寧陽縣公立醫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8年6月17日以后出生);
(六)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有工作單位的和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或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二、招聘崗位
寧陽縣公立醫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單位、招聘崗位及條件、招聘人數等具體要求見附件1。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個人報名
報名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9年6月17日9:00-6月21日16:00
查詢時間:2019年6月17日11:00-6月22日16:00
報名網址:http://www.ny.gov.cn(寧陽縣人民政府網)
具體辦法:
1、個人報名
應聘人員登錄寧陽縣人民政府網站,如實填報個人信息資料進行網上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兼報者取消應聘資格。應聘人員在招聘主管機關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錄修改報名信息的,后一次填報修改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招聘主管機關初審通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應聘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2、初審
初審時間:2019年6月17日11:00—6月22日16:00
縣公立醫院公開招聘主管機關負責資格初審工作(節假日不休息),及時查看網上報名情況,認真進行資格審查,并盡快確認初審結果。對具備報名資格并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初審的,要說明理由;對填寫信息不全的,應注明缺少的內容,并退回報名人員補充。如果招聘主管機關在48小時內未對報名信息進行處理的,視為初審通過。
3、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19年6月17日11:00— 6月23日16:00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寧陽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網上繳費,逾期未繳費的,視為放棄。繳費后,登錄該網站打印《2019年寧陽縣公立醫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和《應聘公立醫院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參加面試時使用)。7月9日9:00-7月13日9:00登錄寧陽縣人民政府網站打印準考證。
根據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東省財政廳《關于重新明確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錄用考試報名考務費標準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18〕1427號)核定的標準,考務費的收取標準為每人每科40元,兩科共80元。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的應聘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在招聘主管機關初審通過后,于2019年6月19日上午8:30—11:30持本人身份證及有關證明材料(有關證明材料見附件2)到縣人力資源社會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寧陽縣長壽路265號,砂管局院內一樓)辦理減免手續。殘疾人報考應聘人員,確因特殊原因不能現場提供減免考務費相關證件資料的,可在網上報名招聘主管機關初審通過后,6月19日上午11:30前聯系縣人力資源社會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電話5620056),通過其他形式提供相關證件資料進行審核。超過審核認定時間的不再受理。一旦繳費,概不退費。
報名結束后,按照1:3的比例確定招聘計劃,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取消或核減計劃的招聘崗位在寧陽縣人民政府網站予以公布。應聘取消招聘計劃崗位的人員,經本人同意,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對于緊缺急需專業,報名人數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招聘崗位,經設區的市級人社部門同意后,降低開考比例。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在面試人員名單確定之后(在寧陽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同時發布資格審查通知),需按簡章要求向招聘主管機關提交《2019年寧陽縣公立醫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筆試準考證》《應聘公立醫院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及相關證明材料(相關證明材料見附件2)。取得面試資格的應聘人員在面試人員資格審查截止日前仍未向招聘主管機關提交有關材料的,則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經招聘主管機關核準后,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由到低分依次遞補。
應聘人員提供虛假證件或證明材料的,查實后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的有關規定處理。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