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廣東茂名高州市招聘教師248人公告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令第139號)的規定,高州市2019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含中職、)及幼兒園教師248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一)招聘范圍
1.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往屆師范專業畢業生。
2.外縣(市、區)在編在崗公辦教師(簽訂服務年限合同未滿者除外)。
(二)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備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必須具備相應教師資格。(具體要求詳見《招聘教師崗位表》)。
4.年齡18-35周歲(1983年6月22日至2001年6月21日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內的。
2.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或違背承諾行為的。
3.近三年內從我市機關事業單位辭職或被辭退的。
4.按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的。
5.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的人員為事業編制人員,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執行國家、省、市關于事業編制人員工資福利的規定,兌現工資福利待遇。具備碩士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以上的畢業生,經高州市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認定被列為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管理的,可按規定享受生活補貼。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