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南攸縣衛生健康局招聘醫療衛生專技人員公告【招101人】
為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學、公正、規范的用人制度,拓寬事業單位選人用人渠道,優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等有關規定,結合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差額撥款事業編制醫療衛生專技人員101名。
一、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招聘全過程公開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二、用人單位情況簡介
詳見攸縣政府門戶網站。
三、招聘計劃
2019年攸縣衛生健康局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專技人員101名,其中:面向碩士以上學位人才引進27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74名。具體招聘崗位和資格條件見附件一《崗位條件表》。
四、報名條件
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二)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年齡在18周歲以上(即2001年6月1日以前出生,其他年齡依此類推),35周歲及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崗位要求的年齡為準; 年齡界定以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為準;
(四)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具體見附件一《崗位條件表》);
(五)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在編人員需提供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六)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填寫。崗位要求的專業參照《2019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附件二),所學專業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但未列入招考職位專業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審核意見報人社部門確定;
(七)愿意在攸縣最低服務五年及以上;
(八)2019年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9年7月31日前持有符合崗位要求和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資格,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證書,以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
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三)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四)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五)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未滿工作服務期的工作人員、全日制在讀的非2019年應屆畢業生;
(六)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崗位。
五、發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株洲市政府門戶網、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門戶網站、攸縣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發布。同時每個環節的相關信息將在攸縣政府門戶網站及時發布。
六、報名方式、時間及要求
(一)報名方式: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每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多報無效。報名時,請考生登錄報名網址(http://www.dcpta.com.cn),按要求填報信息并上傳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電子照片。
(二)報名時間:2019年6月20日上午9:00至6月26日上午12:00
(三)網上資格初審時間:2019年6月 20日上午9:00至6月26日下午18:00,網上資格初審由攸縣衛生健康局負責,考生對招考崗位的專業、學歷、以及其他條件等有疑問的,人才引進崗位咨詢電話:24220562,公開招聘崗位咨詢電話:24313609。
(四)打印準考證時間:完成報名并通過初審的報考人員于7月2日 9:00開始在報名網站自行打印準考證。
(五)考生報名通過后需在報名網站打印本人的《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報名表》,并妥善保存,資格復審時提交審查。
(六)報名要求: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時必須完整填寫報名內容和上傳近期證件照片,報考時請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及相關職位的報考條件,對報考崗位的工作職責、所在區域等作適當了解,慎重、理性報考。
網上報名期間,尚未審核(未通過)人員可以修正自己的報考信息,也可以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網上資格初審結束或網上審核通過后,報考人員不能修改報名信息和報考職位。報考人員提供的證書、資料信息等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否則在任何環節均可取消其考試成績和聘用資格,對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書等證明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招聘資格,構成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相應責任。
保持聯系方式通順,如因考生單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聯系的,招聘方概不負責。
(七)開考比例:人才引進崗位不設置開考比例,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崗位招聘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但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同意后,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所報崗位不能開考,又符合其他崗位要求的經本人申請可改報其他崗位。
七、資格審查
(一)網上報名時,工作人員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初審。
(二)人才引進崗位資格復審要求及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崗位筆試結束后,按招考崗位計劃1:2的比例,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確定資格復審對象。資格復審時間及相關事項另行通告。未按規定要求進行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因報考人員自動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按1:1的比例在同崗位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一次。
(四)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提供的相關材料弄虛作假或與崗位條件要求不符,取消其應聘資格。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