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余姚市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10人信息
根據省衛健委、發改委、教育廳、人力社保廳、財政廳五部門辦公室《關于開展2019年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工作的通知》(浙衛辦?2019?11號)文件精神,我市委托溫州醫科大學和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定向培養基層衛生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承辦院校
溫州醫科大學、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
二、招生計劃
我市2019年定向培養本科層次臨床醫學專業基層衛生人才計劃10名,其中溫州醫科大學2名,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8名。
三、招生錄取
1.對象為余姚戶籍2019年報考普通高校的,符合招生條件且有意向為基層服務的考生。
2.符合條件的考生按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填報志愿。考生須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專業志愿填報相關院校專業,否則志愿無效。溫州醫科大學本科臨床醫學專業最低投檔成績不低于第一段分數線,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本科臨床醫學專業最低投檔成績不低于第二段分數線。
3.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一般按招生計劃1:1.2比例,將上線考生提供給各招生院校。因考生放棄、戶籍不符等造成計劃缺額的,按缺額計劃1:1比例補充提供考生名單,并按相應程序進行招錄。
4.招生院校根據考生成績和專業志愿,按學校錄取規則擬定考生錄取專業,并將名單發至余姚市衛生健康局。
5.余姚市衛生健康局根據名單與考生簽訂定向培養協議,并將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各招生院校。
6.各招生院校在普通類提前錄取投檔工作開始前,把已簽訂協議的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按名單投檔,由招生院校按規定錄取。
有關招生程序等具體事項以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要求為準。
四、配套政策
1.學習費用。經學校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定向培養協議的學員,在校期間的學費、、生活費等按《關于開展2013年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工作的通知》(浙衛發[2013]143號)要求,由市政府按不少于4.6萬元/人的標準給予補助,具體補助方式按簽訂的協議執行。
2.就業。凡報考定向培養并錄取的學生,畢業后按照簽訂的定向培養協議,由市衛生健康局統一安排工作,服務期不少于5年。在服務期間享受同類人員薪酬待遇,所在單位為其辦理各類社會保險。具體按簽訂的協議執行。
咨詢電話:市衛生健康局62686886;市高招辦62719481。
原標題:2019年余姚市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信息
余姚市衛生健康局 余姚市高招辦
2019年6月12日
文章來源:http://www.yyrc.com/news/8286.html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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